里有条煮好的鱼。
我吃得很开心,也记住了这个心善的少年。
等我第三次来的时候,他终于不再坐在门口,他守在厨房里,递给我一块熏好的腊肉:“我都喂你这么多次了,就留下来吧,我也多个伴。”
我觉着也没差,有人投食,我用不着风餐露宿,到时候抓抓老鼠算是报答他了。
于是乎,我成了这个小孩的主人,我要吃腊肉,他就给我腊肉,我要吃鱼他就给我鱼,我累了不想动了,就能趴在他怀里打呼噜,还能让他帮我顺顺毛。
只不过,人类社会真麻烦,捕猎居然不能徒手抓,得用钱这种东西。
他需要钱,就不得不出入各种地方,我也得跟着去,趴在他肩头看他皮笑肉不笑的跟人打架,偶尔把我甩飞时会把我吓得喵喵乱叫。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突然拥有了一个大房子,身边多的是鸳鸳燕燕,我的生活起居,成了一个叫小宁子的人来照顾。
为此,我觉得很生气,故意在他调戏姑娘的时候跑出来吓姑娘一跳,故意不让他抱,不让他顺毛。
但……他毫不在意,反而越来越放纵他自己。
我对他失望透顶,好几次离家出走(我不承认我去找小母猫,真的是在离家出走!)都被小宁子找了回来。
小宁子也是个好人儿。
有一次我离家出走,赶上了下大雨,我躲进了一只小母猫的家里避雨,顺便同它做了场繁衍生息的事时,听到小宁子的声音:“念爷,原来你在这里啊,可吓坏我了。”
我抬头,看到他一张黑白灰的脸上,沾染着泥土、杂草与水的气息,隐隐还有血腥味,心想,大概这家伙是找我找得心切了,吃了不少雨天的苦。
仿佛初见那个小孩的日子,他也会满世界的找吓坏了躲起来的我,也是这样让人心疼的表情。
那就回去吧,小孩或许是因为长大了,开始叛逆了,作为他的主人和半个猫妈妈,我是该原谅一下他的叛逆的。
我们又在一起过了一段时光,他依旧颓废,我依旧用我冷漠的态度教他觉醒,奈何,他从不把我当回事。
我生气,因此,在遇见千重一时,我千方百计的向千重一谄媚,为的就是告诉他,再这样下去,我可就是别人的主人了。
千重一很上道,把他治理得服服帖帖,我也终于不用再去操心他了。
只是近日,我发现自己老了,偶尔他叫我的时候,只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我也越来越不想动,曾经能在院子里爬树翻假山,一蹦几个时辰的我,现在走两步都觉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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