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觉得好有道理,委屈道:“你干嘛总问我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陈群把另一只手插进大衣口袋,嘚嘚瑟瑟,“我乐意。”
“……你无聊。”
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逐渐消失在人群末端。
购物区附近,旋转门站立的一男一女一儿,目送他们远去。
闫少霆下意识推自己鼻梁上的墨镜,推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的宝贝墨镜还架在身边这小家伙的脸上。
陆寻抬头,大大的墨镜遮住他小小的脑瓜,他望向身边的人,问道:“闫叔叔,陈群哥哥不和我们一起吗?”
“你先解释一下为什么他是哥哥我是叔叔。”
陆寻一本正经:“他是神仙,神仙都是哥哥。”
闫少霆拿回墨镜自己重新戴上,新奇道:“神仙,什么神仙?”
岳濛:“小神仙。”
“啥玩意儿?”
“陈群的外号,他员工取的。”
外号这玩意儿,名声大了谁都有。闫少霆吃喝嫖赌出了名,人送外号“祖宗”。
活脱脱一祖宗。
闫少霆好奇:“为什么这么叫他?”
岳濛:“你觉得呢?”
闫少霆:“有钱人的快乐,快活似神仙!”
陆寻:“叔你太俗了。”
小家伙从小长在不夜城,小小年纪混成了人精,居然敢直接下祖宗的面子。
闫少霆笑呵呵的也不恼,又问:“那你说,为什么管他叫神仙。”
陆寻老实摇头,表示不知道。
岳濛:“因为他身上没人味儿。”
闫少霆懵逼:“什么玩意儿?人味,女人味还男人味?”
“……”
陆寻叹气,“叔,有空多读点书,你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你这小子!”
闫少霆被噎得说不出话,岳濛却是望着看不见人影的尽头,微微失神。
一直以来,陈群的外号就是小神仙,他不像个人,没有烟火气,也没有太多情绪。
可他偏偏又有钱,有数不完的钱和数不完的寂寥,这样的人,和这个世界不太合拍。
世界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这个世界。
岳濛很多次都怀疑,或许哪一天,陈群会悄无声息地离开。
可现在看来,没有担心的必要了。
他开始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地生活,有喜怒哀乐,有情绪波动。
有牵挂,也有爱情。
尽管笨拙,尽管惶恐不安,可能看出他的努力。
他在努力地爱上这个原本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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