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跪下来,说她定是富贵无媲,封侯拜相。
从那以后,不管刘野喝得多醉,都会亲自送她回家,这个秘密还没到公开的时候。
在今天,听到刘野说的一番话,无比确信,刘野身体里的龙,苏醒了。
要说最惨的,还得是朝闻夕,就是那个从二楼下来,死死盯着刘野不放的骚男人。
现在的他,坐在床上,痛苦地擦药酒。
他的腿很白皙,像一张未经使用的绢布。那性感白皙的大腿之上,赫然出现一团,青紫色的伤痕。伤痕很新鲜,新鲜得像才打上去。他抱着自己可怜的腿,“哎哟、哎哟”惨叫。
两条好看的浓眉,皱起来,心下一阵一阵难受。
朝闻夕是个鳏夫,俏丽的、明艳的、风情万种的鳏夫。
穷苦人出身,因容色盛,找到个小有钱的妻子。
他不是那种只晓得躲在女人身后,仰人鼻息的男人。他能干,死鬼娘子给他留了一座小小的酒楼,在他得力经营下,变成两座大酒肆。
他长得好看,为人泼辣,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辣子。
刘野这个小混混,经常带着朋友,在他酒肆里胡吃海喝。吃饱喝足不给钱,抱着他“好香儿,好夫君地乱叫。”一来二去,就睡到了床上。
朝闻夕明白的,他和刘野,只是露水夫妻,不敢奢求太多。
当他知道刘野来吃饭时,就把自己好生打扮,痴痴地来看。盼望着能给他个眼神,一眼就好。
可他看到了什么,刘野在那个买来的黑鬼怀里。一眼也不舍不得挪开,好不容易看了,眼神是如此的疏离,就像是陌生人。难道这几年的情分,就因为一个半路出来的小子,消失了?他不甘心,他要去问问刘野,到底有没有心。
当他迈着步子,往那边走的时候,那臭小子居然瞪着他,威胁意味满满。
看见那小子的时候,朝闻夕是有些自卑的。从前,有哪个不夸他好看,可当看见刘野买来的小子的时候,被人捧着的骄傲,自信、碎了。
再后来,他的脚好像被什么击打一样,痛得他直不起腰,一定是那个臭小子干的。
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
朝闻夕唤来了小二,交给他一个沉甸甸的钱袋。
“你就去告诉她,是我给的,其他的什么也不许说。”
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风情万种的能被一个愣头青的小伙子比下去。这酒,是越陈越香,小伙子再好,有他会玩吗?
他就等着,不信刘野不来,早晚让她知道,还是大哥哥会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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