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毛。
占据案桌最大面积的是堆叠在一起的黄麻纸,每一张黄麻纸上都写上了密密麻麻的字。深深浅浅的墨渍将黄麻纸染成了棕色。
简嘉的目光落在了平铺在桌上的黄麻纸上,麻纸上磨痕未干,衬得刚写的几个字比别的字要深一些。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她更加惊讶了,秦朗的字竟然写得很工整,至少比半吊子的原主和自己好多了。
她的目光在书页上转了几圈,由衷赞叹道:“朗儿厉害啊!”她随手拿起了这几本书翻了翻,都是孩童启蒙的课本,前两本被翻烂的一本是《三字经》,另一本是《千字文》。
在大景有很多百姓不识字,一是进不起私塾,二是很多人也没读书的意识。原主所在的简家村便是如此,一个村子二三十个孩童,能识字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而这些能上学的孩童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他们年纪太小,比起端坐在学堂听夫子照本宣科,他们的心像是春日的纸鸢,更加向往学堂外广阔的天空。而幼小的秦朗却能在没有大人和夫子约束的情况下看书练字,而且还学得有模有样……
这孩子有天分啊!
回想原著,好像没有提到秦朗识字这点。不过简嘉很快就释然了,就连原主都是寥寥几笔简单勾勒出来的恶毒女配,更别说秦朗这个连名字都没出现的npc了。
秦朗小脸涨得通红,头垂得更低了:“对不起,姐姐,我以后会听你的话,你,你可以把这几本书留给我吗?我以后再也不在你忙碌的时候练字了……”
简嘉:???
看着垂头丧气的小秦朗,简嘉低着头开始认真思考,难道是刚刚自己说了什么话让这孩子误会了吗?亦或是自己的动作让他多想了?虽然她自己不能算个学霸,可是她从来都觉得知识很重要。秦朗爱读书是好事,她敬佩和尊重读书人。
思考片刻之后,简嘉放下了书,摸了摸秦朗的软发,然后快步离开了。
听见简嘉的脚步声远去,秦朗的眼眶开始泛红。都怪自己的身体太弱了,帮不了兄长也就罢了,竟然还在简嘉姐姐忙碌的时候没帮忙。
瘦小的手轻轻落在了卷页的书上秦朗抿着唇想到了曾经的小伙伴对自己说的话:“我爹说了,我们就是泥腿子,就算读再多的书,写再多的字,也还是要回家种地的。秦朗,你家里条件比我家还要差,你读不出头的。”
秦朗抽了抽鼻子,泛红的眼眶中涌出了晶莹的泪花。小伙伴其实没说错,他读不出头的。他的身体弱得翻不过两座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也就罢了,兄长辛苦打猎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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