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我想,宁真是个流氓,哪有第一次就这样盯着人家女孩子看的啊。我抬头迎着他的目光看去,却看见他马上转头一阵慌乱,红着脸羞羞涩涩却强作镇定的样子。这股羞涩居然烫得我心头一跳,心里也多了点异样的情愫在蔓延。
我打量着这个看起来十分纯洁羞涩的男孩,他不算丑,也不算很帅,斯斯文文的眼神中带着点说不出的自负与野性。我这么说你们不要以为宁是那种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人,他的样子不算很帅却十分出众,可能跟性格有点关系吧。出众的意思就是指,你只要看过一眼就决不会忘记,而且在人群中你第一眼看见的肯定是他。借用一句经典的台词:“无论在哪儿,他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么鲜明,那么出众……”虽然说完后我自己都不禁有点恶寒,不过他身上就很有点这样的味道,可能还跟性格有点关系吧,我搞不大懂。
宁是一个典型的南方人,从我看他的第一眼,从我听他的第一句话我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这简直是个十分显浅人人都可以看出来的结论。可是宁却自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当我问他:“你南方的啊?”的时候,他居然一脸惊诧:“你怎么知道的!”我晕,这个男孩不是太纯洁了就是太狡猾了,要不就是有点智障。
不得不说,我第一次看见宁时就很有点好感,而真正心动爱上了他则是在第三次见面之后……可能我爱上的就是他的一种“傻”。我会好想把这种“傻”占据己有。
我有时候会问宁:“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啊?”这时候他就会涎皮赖脸屁颠屁颠的说到:“第一次就喜欢上你了!那是我们命中注定的相遇,宝贝儿你躲不掉的。来,让爷亲一个!”然后志得意满的“吧嗒”一声,亲得我满脸口水。
第七章 失恋(上)
男
回忆这个东西,就像是陪伴你热恋的情人。“她”会无限温柔地享用你,也会毫不怜惜地伤害你。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她”再也伤害不了你了,于是理所当然地将“她”抛弃。
我跟刘洪涛走在漫无目的的大街上,心中的空洞在无声地发酵。
他提议去喝酒,我点头表示答应。我们俩每到一个新城市第一件事就是去发掘一下附近的酒吧,都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
喝着喝着,他就扔下了酒杯倒在沙发上流出了眼泪。他跟冰分手了,我知道他十分珍惜这段感情,我亲眼看着他跟冰一起走过人生中最美好的四年。
他跟冰都是我的朋友,所差的是,他是我的兄弟,而冰只是一个朋友,充其量一个较好一点的朋友。他的心在酒精的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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