眈眈的妖精们的眼里。因为只要是妖精,都知道这块肉好吃呀。
这个时候,你是怪妖精呢,还是恨唐僧呢?
正如你说的那样,生活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好的生活,要住大房子,要受人景仰,要取得高学历,不努力怎么能行。偏偏这一切,又都是你在做幕后英雄,现在他成了明星,居然没你什么事了。
如果当初是你去读了研究生,他会这么顺利升官分房子,又有一个没费什么事就带来快乐的可爱孩子吗?如果你不为他无怨无悔地做牺牲,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出去应酬,他能有这么广泛的人际圈子吗?更如果他当了官后,你开始处处拴着他、防着他,他还能这么轻而易举地就被妖精们围上吗?
你为他的成长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智慧,结果他却成了社会的财富。从某种角度讲,这也许是所有无法接受平凡生活的女子必须付出的代价吧——既然已然如此,你需要做的就是:
第一,学习孙悟空,把这块唐僧肉随时看牢,不给妖精以任何可乘之机,要知道,妖精终是妖精,你要是拿出打不过就躲的厚道劲来,可绝对别指望她会可怜你,弃肉而去。
第二,你该明白,取经之路如此艰难遥远,碰到个把妖精,不是也很正常吗?人生如杂技表演,精彩纷呈的同时,总会有暗藏的危险,谁也不可能只享受风光无限,不承受风险压力吧?
第三,婚姻的前期你可以培养出丈夫的锦绣前程来,就要有信心接下来培养出他的内心修炼来。别让他表面做着唐僧,可一遇到诱惑,却立刻表现得跟猪八戒似的,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坏马也难吃回头草(1)
SUNNY: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马,何况儿子还是我亲生的。
一年前,和他离婚,是我的错。我喜欢上了一个同事的老公,我是对感情容易投入的人,最怕温暾水一样,半死不活。有了新的爱情,就天天跟他吵,他曾想过挽救,甚至不介意我的出轨,可我不愿意,坚决离了。
孩子跟了他。
本以为很快就可以和这个男人结婚,没想到同事的老公一看我离了婚,竟吓得人都找不到了,反正我们这事,说是鬼混也好,说是爱情也好,一年的时间,就全烟消云散了。在单位自然没人同情我,女同事当着人以泪洗面,见了我就横眉冷对,我恨死她的矫揉造作,但也只能假装无谓,想让事情尽快过去。
重新变成了一个人。如果不想男人不想爱情,也觉得未尝不好,但我的父母和朋友,却开始不停地唠叨我,他们希望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