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踱在楼道上,夜已经深了,白天黑子的话还印在我脑海里,在反复着一种声音:阿云做了别人的情妇,这也许就是生活吧,它总在不经意时给人们开着各种无奈的玩笑。
从楼道上往外看,这该是人们进入沉沉梦乡的时分,远处,居然还有点点淡淡的灯光在挑破夜空,构成一副斑斓的山村夜景。这是个明亮的夜,一轮皎洁的圆月在空中慢慢穿行,似乎在欣赏,在留恋徘徊,多么美好的夜晚啊,我却被恶梦惊醒,想到这,我长叹一声。
我返身进屋,写下了这么一首诗,题目叫<;<;过客>;>;:
水解一路梦裳
顺春天山脊
躺进五月的温藏
枇杷,待嫁于季节的闺楼
用什么可以推开
绿荫缔结的小扉
雨点吹响了跋涉的号角
用什么打开玫瑰的笑颜
让爱情美丽绽放
那就赤脚走进这条小巷
吻吻可怜的苔藓
春天在这里也很鲜艳
却被道路无情践踏
为阿云,为梅子,也为我自己。
我从书案上拿下一本小说,这是篇农村题材的小说,我被其中的故事吸引了,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
故事的情节居然和我的经历非常相似,我深深为主人翁的曲折故事感动。我不喜欢太夸张的情节,喜欢真实的人生故事,这样的故事可以给我一定的启迪,我可以从中学到很多现实中没有的知识。
凭心而论,我一直都把阿云视为最好的朋友,阿云也始终珍惜着我们之间的友谊,直到现在我们还能和以前一样保持很好的联系,应该说是很少见的。在我的心目中,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是我打娘胎里来第一个喜欢并深爱过的女人,人们都是初恋是最难忘的,这个道理让我深切地感觉到了它的合理性。阿云离开了我,我却没有把她忘记,尽管现在我有个梅子,美丽大方的梅子,这也许是感情的过渡还是需要时间的缘故吧。
我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给阿云写一封信,我想在信中委婉地问她的现状,对于那些敏感的问题,我都会巧妙的带过,我知道她一定能看懂,她的文笔和口才都是一流的,在我们村是这样,我相信即使到了广州,也不见得会比人家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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