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
怎么说呢,她觉得自己就是喜欢任宣这一点。
任宣这家伙,因为脑筋好,想法灵活又不死板,只要是他认为有益的建议就会听取,在做了慎重的决定之后,可以毫不犹豫的否定之前自己的看法——这样的行为在不熟悉他的人看来,只觉得他朝令夕改,没有原则,只有那样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任宣其实是那么认真的一个人。
这个银发男人是优悠在名为规则的这个池塘里,绝不碰壁的鱼。
他使用被许可的特权,决不做规则以外的事情。
以他在zs的权力,他要把若素收归到自己的团队中,放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并不是做不到,但是他不会这么做。
若素再优秀,毕业还不到半年,经验和能力确实都还承担不起这样一个金融精英团队里核心的位置,那么,他就不会给她这个位置——在这点上,任宣尊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
她无可救药的觉得任宣在这点上非常迷人。
而看到她忽然从被自己摇得昏头胀脑的表情一下微笑起来,活像一尾小小的貂的时候,任宣无可救药的觉得她这样子非常迷人,胡乱抓到身前,深深的吻了下去。
转过年,一月份过完,紧接着就是春节,若素年三十那天下午陪着白千羽和张以宁去广州逛花市,在东风中路的窦cot订的位置,吃了晚饭,。
本来张以宁想带若素回在广州的老房子过年夜,但是若素摇摇头,笑说,她又没认祖归宗,一个姓安的去张家的老房子和一堆亲戚不算回事儿。
说完礼貌告退,拎起包回了本城。
她觉得自己没有说错。
那里根本就不是她的家。
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长到这么大,根本没见过父亲几面,父亲早亡后母亲再嫁,就只剩下张以宁亦父亦兄把她养大,在她心中,张以宁才是亲人,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人,算她什么亲人?她一点儿都不在乎。
若素知道张以宁这次要她回老房子过年是有意让她认祖归宗,但是于她本人,她并没有这个愿望。
从根本上来说,她并没有自己是张家的女儿这样的自觉认知。
而同样的,她的父亲也不觉得这个根本不是自己抚养长大的孩子是自己的女儿吧。
在父亲的遗嘱里,她和母亲各得了一套本城的别墅,她特别有三百万港币现金当嫁妆,已经很满足了。
倒是张以宁看不过眼,给了她百分之二的东环股份。
手里有了这百分之二的股份,她就对认祖归宗更加没有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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