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这一靠的瞬间,我借着把原本插在口袋里的右手快速抽出扶稳栏杆的当口,顺势将一样物事带出裤袋,似乎是意外一般‘掉’在了她的身上。
那是一个黑色的皮夹,外表看起来很高档。
我毫不迟疑的向门口挤去,而眼角的余光一刻也没离开冯。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发觉身上略有异样,瞩目望去见是一个精致的钱包,而且很鼓。
我做的动作很自然,那是我曾经很多次练习的结果。
她当然以为那是我因为车子晃动不小心遗落的,而贪图小便宜的性格使她丝毫没有出言叫我的意思,而是把自己随身的白色提包轻轻放在了自己两腿上,盖住了那价值不菲的‘钱夹’。
她以为走运捡到了宝,其实这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下。
看着她私匿了那重要的道具,我心中又是一喜,迅速下车去了,我的第二步顺利完成!之所以在这里下车,是因为此处在晚上七点多时非常冷清,行人稀少。
我下车之后迅速来到一片人工湖旁边,找到预先勘察好的隐秘所在,又脱掉身上这套行装,从书包里拿出第三套风格截然相反的制服裤子、浅蓝色长袖衬衣和黑色夹克衫穿上,并取出另一瓶廉价的男士香水喷在身上。
然后将早准备好的各色道具佩戴齐全并检查停当,跨上一个普通的小挎包,收拾起身上替换下的衣物和那个眼镜一股脑塞进包里,把自始至终装着一块二十斤重块石的包慢慢沉到了湖水里。
现在,我和刚才便是截然不同的第三个人,就好像茫茫人海中不起眼的一个上班族。
为了不留下任何指纹,我预先在双手几根常用的手指指肚上抹了胶水,等胶水风干之后表面便形成一层光滑的薄膜,现在我可以洗干净手了。
沉包入水要轻放,免得发出落水的声响,湖水也成为消除证据的最好工具,就连手上的胶水也可以轻易洗掉。
连续更换三套装扮,改变俩次体味,是为了将我被认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冯梦瑶平时安祥自得,但这并不表示她观察事物感觉迟钝,相反我倒觉得她是个洞察力很敏锐的人。
为此我必须小心再小心,毕竟低估对手就是对自己的犯罪。
一切准备工作就需了,我简单整理了一下思路稳定了一下情绪,遂快速转出走到路边,又打了另一辆车赶往冯梦瑶即将下车的外国语学院那一站。
那辆673路到站了,冯梦瑶从车上下来,双手依旧抱着她的白色提包,神色微微有些慌张,步伐也较平时略快。
她正向平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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