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没和歌神许冠杰打招呼,一来是因为害怕对方挽留自己,二来他实在不愿意再抢对方的风头。
毫无疑问地,如果自己还和许冠杰在一起,一定会更加难办,总不能看着自己眼巴巴抢走歌迷吧。
所以思前想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和麻烦,冯思文就选择了不辞而别。
原以为这样做,已经够保密了,可是当他刚迈步出了红馆的大门口,还是被外面一大堆的记者歌迷吓了一大跳。
只见整个门口黑压压堵满了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些样,正焦急不安地朝这边伸长脖子张望。
冯思文吐了吐舌头,壮着胆气,从里面走出——他简单地化了妆,相信那些歌迷和记者是不会认出自己的。
可是马上他就发现,自己这样认为,是多傻多天真——就在他踏出门口的那一刻,就听见有人大喊了一声:「冯思文——!冯思文出来了!」冯思文一愣神。
就见所有人潮水般涌向自己,恐怖至极。
我晕啊,怎么会这样?冯思文很纳闷,自己怎么会突然就被认出来?!不错,他把衣服换下来了,可是,他忘记化妆了,也就是戴墨镜出来了……因此当冯思文刚走出来的时候,那些眼尖的歌迷,先是狐疑了一下,马上就认出来了。
随着惊叫声,那些记者和歌迷疯了一般大吼大叫着朝着冯思文扑来。
「冯思文!」「波特仔!」「我们爱你!」「我们顶你!」「不要走啊!」……张牙舞爪,气势骇人。
就算见过社团千军万马阵势的冯思文也不禁有些腿脚发软,这太恐怖了吧。
面对这样「惊险」情况,有了上次衣服被撕得粉碎教训,不逃是傻瓜!于是我们这位之前在舞台上还意气风发的大帅哥,犹如惊弓之鸟,拔腿就跑,速度比兔子还快。
算是让众多记者和歌迷见识了他另外一个特长——落跑大王!!
!于是惊人的一面出现了。
就见前面一个白发男子撒腿开跑,后面一大群人呼喊着狂追。
前面男子越跑越快。
后面众人锲而不舍。
旁边那些路人一个个侧目,怎么回事儿,那男的欠钱了吗?这么多人追?!甚至有老头叹息,可怜的小伙子,一定是借了人家的高利贷!还有一些眼尖的,看出来那追赶的人竟然都是记者和歌迷,不由愕然,前面那白毛男子是谁?!………此时的冯思文也顾不得去取自己的汽车了——开玩笑,人都快被逮着撕吃了,还哪里顾得了座驾?!就在冯思文上气不接下气沿着大街落跑时,一辆车牌为七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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