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那可不是我能以客人身份进去的店铺。
」加岛笑道。
打开洋装衣橱的小抽屉,仿佛要印证加岛的话一样,竟找到将近三千万定期存款的存款折。
印鉴与存款折没放在一处,可见其小心。
在房间里还找到了出租保险柜的钥匙,看来连宝石也寄存出去了。
「不管存多少,被路过妖魔杀了,一切都没有用了。
」加岛耸起肩膀说。
「你认为是路过妖魔吗?」十津川打量着久仁子的房间,一面问道。
「我想跟前两案是同一个犯人。
可是,以形式而言,不是跟路过妖魔杀人一样吗?我不认为这次的受害人和凶手彼此认识。
可能在夜里很晚的时候被杀。
受害人和凶手属不幸遭遇,难道不是吗?」「你是说,对凶手而言,第三个牺牲者不管是什么人都行吗?」十津川沉稳地反问。
十津川喜欢听部下刑警的意见,而且喜欢听跟自己想法相反的意见,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武断。
负责案件的领导人也有喜欢侦查方针一致的。
这种人也许较普遍,但十津川却相反,不管对案件或凶手,有几种不同说法,反而比较放心。
「不错。
」年轻的加岛刑警明确地说。
十津川微笑,他喜欢明确表态的人。
「能统统谈谈你的理由吗?」「三件命案的凶手显然是同一个人。
」「请你再说。
」「我有两个想法,一是凶手认识这三个受害人,基于某种原因,接连加以杀害。
但我觉得这种想法没有说服力。
」「为什么?」「关于前两个被害人,我没有参与侦查,只听说是女大学生和公司职员,可是跟这次的俱乐部女侍合起来看,身分不大相同,而且,三人的住处也不在同一个地方,所以很难认为凶犯跟这三个女人有什么必须加以杀害的关系,如果憎恨到要接连杀害三个认识的女人,那先和她们性交,再杀死她们,又很不合逻辑。
因为不管采用什么形式,那也是一种爱的行为。
」「爱的行为?」「我认为是这样。
要是憎恨得非杀不可,就不会有性行为。
」「还有呢?」「另一种想法是凶犯根本不认识受害人。
这想法跟这案件完全符合。
我想,凶手是一个年轻人,孤独,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女朋友,也许曾被女人背叛。
」「那就是说,他对年轻女人极其痛恨?」「这是我随意的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