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她可是很敬业的。
可是对着宁知然她就是敬业不起来,也许是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有点尴尬,所以向晚从心里没当他是自己的客人。
「宁总给大伙唱首歌吧!」灯光太暗,又有些嘈杂,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
宁知然并没推辞,大大方方的站起来,过去点歌。
音乐缓缓响起,宁知然的声音很纯净,虽然不是天籁之音,但是五音全了,还算是好听。
向晚听过很多人唱歌,可是就算你唱的再好,在向晚的耳朵都只是一般。
只因为她的耳朵太过挑剔,被那个声音调教的挑剔了。
她大概永远都忘记不掉了,那个纯白的身影,吹口琴给她听,唱动听的歌给她听。
从前他只唱给她听,现在他唱给很多人听,不过就是这么个微妙的区别,却天差地别了。
那个少年,喜欢穿洁白的衣服,他的人跟心都是纯净的。
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那么好看,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有些旧了的白球鞋。
这一切,她想要忘记,她甚至敲打自己的头,可是失忆,她就能忘记吗?不能,那些少年时代烙上的印记,就算是尘封起来,也还是存在。
向晚觉得胸口闷闷的,一连喝了四五杯酒,包房里越来越吵。
女人的娇笑,男人的高呼,划拳声,觥筹交错。
向晚站起身,突然觉得头痛,再也呆不下去,有种窒息的感觉。
趁没人注意,开门出去。
第十五章衬衫什么时候还我2尖细的高跟鞋,敲击着大理石的地面。
其实走廊里是铺了地毯的,可是向晚就是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她从来不走地毯,总是走在路的边缘。
萧萧每次见她这样,都说她是怪胎。
后来有一次,萧萧问她,为什么有这样的怪癖。
向晚就说,你没感觉,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么?我的身后就好像有很多人跟着。
萧萧用眼睛瞟了一眼,向晚的身后,迅速的转过来,拍拍胸口,这简直是恶寒。
一拐角,就是洗手间。
推开一个门,向左走是男,向右走是女。
这中间,是公用的洗手池。
向晚只是想透透气,所以她打开门,进去,找了最里面的一间。
她习惯每次都去最里面的一间,如果那间刚好有人,她就等着,如果那间坏了,她就换一个楼层,去另一个洗手间。
啪的一声,合上马桶的盖子,向晚蹬了高跟鞋,就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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