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方头大耳、白白嫩嫩,也不能说是肥胖,就是圆嘟嘟的挺招人欢喜;面貌堪称清秀,只是笑得眯起双眼,无比灿烂,俊丑与否,似也不是那般紧要了。
“耿大人,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们在越浦城驿见过的——”青年双手握着耿照的手,亲热摇晃,欢天喜地:“我雷恒春哪,爱是永恒、四季如春的恒春!”瞥见染红霞,迅雷不及掩耳地握其双手,继续亲热摇晃:“哇,美女!你好你好!能近距离看到本尊,真是太荣幸了……在下銮浦雷恒春,爱是永恒、四季如春!”没等染红霞反应过来,下一霎又见他握耿照之手亲热摇晃,仿佛没放开过似的,两人打出生就黏在一块。
“是是,我记得。
”耿照忍着笑,一本正经道:“……爱是永恒,四季如春。
雷公子好久不见。
”“公子什么的实在太见外了,你就叫我春春罢,大家都这么叫。
”自称“雷恒春”的青年乐不可支,拉他的手直晃摇,宛若久别重逢,交情极其深厚。
两人信口攀谈,一抛一接,再也自然不过,全看不出仅仅是二度见面的点头泛泛。
染红霞回过神来,难以置信地自看了双手一眼。
以她的功力,任何人要无声无息欺近周身三尺,致令女郎浑无所觉,怕以耿郎的修为也未必能够,须如蚕娘前辈或那灰袍客一般,已至峰极高人之境,方得超脱常理忖度。
这笑容可掬的白嫩青年就算前世开始练功,以其年岁,决计练不到三才五峰之境。
正因他不会武,且趋近握手的举动,不带一丁半点侵略性,人畜无害的程度,连真气都无从反应;以此观之,实也不能说是普通人。
耿照之所以记得雷恒春,除了有趣的名字、长相,以及不管什么人都能握得到手的奇能之外,主要是雷恒春的出身并不一般。
“裂甲风霆”雷万凛掌权的二十年间,杀的比仇人多的,就是赤炼堂雷氏的自家人。
銮浦在三川流域,是水陆条件仅次於越浦的良港之一,而雷恒春之父、人称“雷猫”的銮浦雷氏家主雷兆堂,更是雷万凛的堂兄,论血脉论地盘,无不是总瓢把子欲除之而后快的“自家人”,存活下来已是桩奇事,今雷万凛不知所踪,銮浦雷氏一支却混得风生水起,谁能不写个“服”字?而雷兆堂靠的,只有一招。
“……装病?”耿照读着绮鸳的报告,不由得目瞪口呆。
他记心不恶,在前来驿馆祝贺的越浦仕绅之中,硬是记住了几个名字和面孔,委请潜行都调查,日后或可派上用场,雷恒春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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