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休旅车行驶在城市的道路上,交织着灯光的黑暗掠过车窗,明灭闪烁,挡风玻璃前面的夜空景色,月亮被一栋像是高塔般的101大楼佔据掉一大半。贪心的人类究竟还要将建筑物盖到多高才会甘心呢!
车内的空气充满了男子的酒臭气与昏迷少女身上廉价香水的味道,我偷偷将车窗稍微降下来,因为如果不再让外面的冷空气灌进来的话,我就快喘不过气来了。
两旁街道櫛次鳞比的店家门口,全部都佈置成令人感到欢乐的圣诞节气氛,我瞄了一眼仪表板上的时间显示为22:00,这下我才想起来,再过二个小时就是圣诞节了呀!
唉~自已现在怎么会跟一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不良少年,还载着不知道是否还活着的少女,飞奔在平安夜的快速道路上。
「呀呼~刚才在派对上的dj放的电音真是棒呀!」
男子从外套口袋拿出一小包透明的夹链袋,把里面的白色粉末,倒在手背上,鼻子凑近手背,就像小狗在乱闻东西一样,用力一吸,把粉末都吸光。
男子再伸口袋拿出一颗药丸,直接往嘴巴里丢,用臼齿的部位将药丸咬碎,随后对着我问:「喂!大叔!你知道那是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吗?」
「不…我不知道…」我一面看着前方专注开车一面回答。居然被叫大叔,我今年也只不过才38岁而已。
「嘖嘖!你这个大叔子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啦!你的人生白活了!」男子咋舌的说
无故遭来一阵羞辱,尤其对象只是个乳臭未乾的小鬼,我听起来很不是滋味,加上我对用电脑所做出来电子音乐相当鄙视,我认为只有摇滚乐才是世界上唯一能听的音乐。
从小就一直有摇滚梦的我,在学生时代就担任热音社的主唱,还会作词作曲,当时堪称是校园的风云人物。
直到去参加一间唱片公司的招募徵选,轮到我试唱时,被一名翘着二郎腿,头发半秃的製作人评论:「你做的音乐连垃圾都不如」,气得我将吉他砸在那名製作人的秃头上。
从此之后,我彻底放弃了成为摇滚巨星的梦想,因为我很清楚自已的实力,就算我上半身只穿一件牛皮的铆钉背心,背着吉他盒,大摇大摆的在路上走,我也没办法成为职业的乐手。
儘管如此,我对摇滚乐仍然十分热爱,只不过运气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不好的,甚至倒楣到了极点,我怀疑是不是那名製作人每晚都在对我下了诅咒。
「小哥…医院快要到了吗?我怎么都没有看到?」我踩下煞车,把车停在路边问
虽然车上有导航设备,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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