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帅哥从长相到气质,他都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来。
要说是毛病的话,霍雍很奇怪的是这位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外国人,为什么他的中文普通话会说得这么好。
难道是他染了金发,垫高了鼻子,漂白了皮肤,带了蓝色的隐形眼镜?其实他骨子里还是一个纯纯正正的炎黄子孙?“其实我一直都很仰慕你们中华悠久的文化历史。
我从小就受到了中华文化的熏陶,所以我不光能说普通话,我的广东话,东北话,陕西话,还有你们这里的上海话,我都涉猎过.“大概是看出他的疑惑,这位外国帅哥很”慷慨“的分享着他幼年的学习经验。
但霍雍总感觉到他的这种慷慨很象一种傲慢,那种贵族与平民之间天生的优越感。
加上他一身酷酷的黑衣,配上搁在台子上那同样黑色的头盔。
想象在黑夜的月光下,宛如古时黑衣骑士般骑着摩托独来独往。
特别是胆敢拒绝霍雍的一番好意,喝着自己随身携带的速溶咖啡。
那份在女人眼里也许是酷和帅的最好注解词,却让霍雍感到极为的不爽。
以上那外貌的突出对他的刺激只是让霍雍不爽的一部分,当他自认为很绅士的向对手报出姓名时,而那个臭小子却装作没听见似的,随便敷衍他了几句。
同样以上的羞辱也是让他感到不舒服的一部分,但还是并没有占到全部。
最最最主要的是,在不经意间(也许吧!)他偷偷的上下打量对方时,那皮裤下双腿间凸起物所展现的惊人尺寸才是最关键的。
尤其是他的个头要比霍雍矮一个头,估摸只有一米七几。
身高和腿长(中间那支)之间的相对值才是让他最受伤的。
两人各自喝着自己的饮料,谁也没有向对方搭话的意思,就这样在无聊的沉默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就在霍雍在思考如何向这位正用极为欣赏的目光看着这间携带简单,实用价值高,居家旅行,杀人灭口(不对,这句不算)必备的屋子下逐客令时,大概是觉察他很不友善的目光,他自动提出告辞.霍雍还是很有礼貌的送这位救命恩人出门口,当他带上头盔,骑上了那辆和他很匹配的机车。
忽然,他掀起头盔上的面罩出其不意的问了一句。
“从这里到古北路32号还有多远?“霍雍想也没想就直截了当的推荐一个最快到达目的地的方法。
“你沿着这条路加大马力一直开下去,大概不用五分钟,就会有警察伯伯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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