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害人;三、不违本心。
沈永盛不是天真的书生,他的这三个要求也并不死板。
沈惜记得父亲的要求是,不管他做人高尚的上限能达到什幺程度,至少不能突破底线。
所谓的底线,不犯法是第一条;但有时候,人生在世,未必事事顺意,未必真能完全循规蹈矩,那幺,至少不能害人;在遇到特殊情况,不得不伤害一些人时,沈永盛教会沈惜的,是最后一条:不违本心。
沈惜一直牢记着这最重要的四个字。
在这个基础之上,他不会乱来。
至于人生里,具体做的事,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
就像虽然自从决心和施梦萦分手,迄今为止,沈惜已经将近一年没有性生活了,可他还是一连放过了巫晓寒、丁慕真、廖佳明三个喂到嘴边的尤物。
不是他不需要,也不是矫情,只是「不违本心」而已。
但今晚,沈惜已经确定了一个约会,要去一个女人家里为她过生日。
他估计今晚应该不会空手而还。
突然,楼下大门响。
应该是秦子晖回家了。
「行啦,不妨碍你们二人世界,我先闪啦!」沈惜一跃而起。
沈惋随之起身,提高音量喊了声:「诺诺,舅舅要走了,出来送一下!」突然她又放低声音,很认真地说:「我知道你自己有数,你要做什幺,姐姐不管。
但还是那句话,别乱来。
」沈惜轻轻抱了一下姐姐。
秦一诺大呼小叫着从房间冲出来,沈惜牵着她的手走下楼,和秦子晖寒暄了几句,才重重地亲了一口依依不舍的诺诺,告辞离去。
几乎与沈惋一家三口把沈惜送出家门同时,施梦萦也将来客送走。
关上防盗门,她疲倦地叹了口气。
来访的是房东。
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儿,姓董。
当初,沈惜出面租下了这房子,他言明自己是帮朋友租的。
房东原本觉得签署合同和租客不是同一个人,多少有些麻烦,但在施梦萦过来住下后,房东查看了她的身份证,又基本确认没什幺问题,也就不再啰嗦。
反正沈惜付租金是半点不拖欠的,一般总会提前三四天把钱打到房东账上。
房东只需要找个合适的时间给施梦萦送收据就行。
这房东来得挺勤,差不多过上个半个月,就会遛达过来看看。
他本人就住在同一个小区,其实就在斜对面的一幢楼,站在阳台上就能看到他家的窗户,所以过来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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