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资格见识沈浪仁义侠心的,他的仁义只留给自己就够了。
一轮箭矢消失之后,庄院里能站起来的人已经剩不下几个,能跑的快的躲过箭矢的几人也定不会活着走出兴云庄,黑夜笼罩下的院中有那中了几箭没有死透的伤者苦苦哀嚎,王怜花就站在梅树下,冬天开过的腊梅还没有全部凋谢,稀稀的月光透过乌云照射在梅花枝头,透过绯红的衣衫投下一道道斑驳的残影,躺在地上哀嚎的人还未看清那红衣人容貌,只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似乎夹杂着凄冷的月色,刺进了自己的血液,冷的彻骨,鲜血洒在盛开的腊梅上,红的耀眼。
王怜花随手将手中的长剑扔掉,冷着脸抬起右手招呼一声,便有无数黑衣人从四面八方蹿了出来,有的在屋顶,有的在梅林,甚至有的在那假山旁的桥底下。
“属下来迟,请公子恕罪!”黑衣人齐刷刷跪了一地,没有人知道他们藏在哪里,他们好像无处不在的鬼魅,又好像根本不存在的幽灵,他们从头到尾只听一个人的命令。
王怜花神色淡然,冷声吩咐道:“将尸体抬走,以后见到金钱帮走狗,一律格杀勿论!”这命令下的没有一点感情,甚至十分残忍,但他认为金钱帮的人将铜钱放在别人头顶的时候,就该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他们的脑袋也会被别人割下来。
黑衣人领命后,开始处理尸首,王怜花抬头望了望小楼上微弱的灯光,转身走了。
只不过两炷香的功夫,这些穿着黄色衣衫的尸体还未冷透,已被处理的无影无踪。
若是有人觉得王怜花久不居江湖,便在江湖上没有了自己的势力,那他一定愚蠢到家了。
王森记的产业遍布大江南北,王怜花的心腹藏匿于江湖各处,纵然几十年之后,江湖的领头势力换了一批又一批,只要王怜花还活着,只要王怜花的传人还活着,只要他愿意挥一挥手,武林就注定又一场血雨腥风。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重新照进兴云庄的时候,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冷香小筑旁的梅林里梅花已经凋谢的只剩下了枝干,绯红的梅花瓣飘落了一地,整个庄院仿佛还是那么落寞那么孤寂,仿佛昨晚根本没有一个来拜访过。
唯一不同的是兴云庄两年前失踪的主人又回到了这里,龙啸云在林诗音房间里徘徊,他这两年远赴关外就是为了找一个叫做胡不归的高手来杀掉李寻欢,他真的爱着林诗音,他原本是想和林诗音解释,但是今早他忽然发现林诗音已经离开了兴云庄。
胡不归在喝酒,一杯连着一杯,他原本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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