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琛是一个传统的腐败老官僚,昏聩颟颥预而又自以为很聪明,他对外国人的态度是,一律拒绝接见,管你是普通商人或代表国家的使节,用以表示他的尊贵和对皇帝的忠贞。
法国驻华公使布尔隆(注意到这一点,那时的外国驻中国使节是住在广州的)自一八五二年来中国,到一八五五年回国,四年之间,屡次要求进见叶名琛,都见不到一面。
美国驻华公使史派克自一八四六年到一八四八年,自一八五○年到一八五二年,两次共六年之人,也无法见到叶名琛。
接替他的新任公使马歇尔于一八五二年到职,请叶名琛指定日期呈递国书,直到一八五四年离任,连个回信都没有得到。
在这种外交形态下,英法修订条约的要求,如果能得到反应,那才是天大的怪事。
英法两国公使当然也了如指掌,他们早已洞察到中国官场的伎俩,所以在向叶名琛提出要求,完成这种外交上的例行程序后,就一齐北上,到了天津,向清政府提出,准许两国的使节进驻北京,再准许开放天津跟广州一样成为通商港口。
皇帝晏宁看到报告后,气得死去活来,尤其对于外国使节长期驻在北京的一项,认为自从他祖宗创建清王朝以来,还没有听说过比这更荒谬的事。
英法两国发现,除非使用武力,不能达到目的。
用武力必须有一个借口,而借口来了。
一八五六年,广东省的巡逻艇在珠江口截住一艘实际上是中国人所有,但在香港注册,挂着英国国旗,名叫亚罗号的船只,逮捕了船上十二个中国人,并把英国国旗拔下丢掉。
巡逻艇水兵显然不知道国旗的意义,因为中国那时候还没有国旗。
英国领事巴夏礼向叶名琛要求释放那十二个人,并用书面道歉。
叶名琛倒是把十二个人释放了,但对道歉的要求好像没有见到一样。
于是英舰轰击广州,广州人民在愤怒中纵火焚烧英国商馆,高呼“杀尽蛮夷,不留一人。
”英国国内得到消息,舆论激昂。
法国也在焦急的寻找借口,借口也来了。
就在同一年(一八五六)法国籍天主教神父马赖在广西西北部荒僻的西林县,被西林县政府的官员当作江洋大盗斩首。
法国立即跟英国采取共同行动。
次年(一八五七)英法联军向叶名琛提出最后通牒,要求十日内举行谈判。
叶名琛用官场上的特技“推”、“拖”手段应付。
十日期限到了,联军攻击,广州陷落,叶名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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