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死的,临时抱佛脚地准备课程教案。
等到赵涛在医院里扎上针,于钿秋才有点好奇地问:“你们弄那些鱼啊虫子啊上自然课,是谁的主意?”“金琳,不过就是找个借口带孟晓涵一起出去而已。
怎么了?”“没什么。
”于钿秋摇了摇头,唇角微翘,轻声道,“就是觉得你们有点……唔……傻。
来上启蒙班的都是山里跑大的孩子,那些虫子鱼,你们还有他们认识得多?”“呃……”赵涛想象了一下孟晓涵准备完毕兴冲冲去上自然课的样子,笑着闭上了眼。
啧……真是尴尬到家了。
(三百四十八)输了三天液,赵涛算是基本痊愈。
他闻了闻自己准备的那瓶东西,浓度估计已经不错,打了六发进去后,酒精的刺鼻味道里已经有了点腥味。
还继续准备就是,反正他这两天跟孟晓涵相处得不错,在办公室里有说有笑,他自己都能察觉到和一起上自习的时候有了不小的变化,金琳那边,他就按部就班对餐具下手。
对金琳加料实在是方便了很多,她指使男生早就成了习惯,而且和另外两个女生关系不好,周二不是她最后一节的时候,她在也只能独个在办公室吃,干脆就叫赵涛陪着,顺便帮她打好饭菜。
赵涛当然不会拒绝,这就等于一周七天,他能在餐具上动手脚六次。
可从周三开始,情况又有了变化。
本该去一班陪那两个同学吃饭的孟晓涵,竟然选择了留在办公室,还邀请赵涛一起吃饭。
赵涛衡量了一下,送过饭菜去教室后,就给金琳说了一声,端着自己那份返了回来。
等到周五,他又一次看到孟晓涵拒绝了一班的邀约,独自坐在办公室等他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知道,给金琳加料的日子以后就算是变成了二四六。
而一三五,就是他跟孟晓涵的一对一午餐时间。
孟晓涵不是健谈的人,他俩周三那一顿饭下来,也就聊了十来句。
大半时候,只是坐在一起各吃各的。
但偶尔他抬头看过去,就会碰上她匆忙逃走的目光,有时候偷偷瞥一眼,就能突然袭击她一个大红脸。
但赵涛还挺享受这种场景,这能让他回想起当年下午第一节课的时候,他在后面往前看去,孟晓涵那长着细细绒毛的面颊上,仿佛有生命的阳光。
周五这顿,他更是有点欣喜地注意到,孟晓涵那保守的长裙下伸出的可爱脚掌,竟然在脚趾甲上涂了淡淡的粉色指甲油。
为了多看几眼这难得一见的美景,他足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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