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以孤苦伶仃的「躺」缉毒大队的停尸间没人询问,事后,肖队才想起我这个「亲戚」,我跟肖队解释说我是老王的很远房的亲戚,所以也没太关心这事。
肖队还问到怎么记得我说过是老王的母亲托我找人,可是查寻了之后发现老王的母亲早就过世,我只得支吾的解释肖队记错了,是老王的姑姑找他。
老王有个姑姑这事是真的,还是听常姐后来说到的,他这个姑姑在农村,算是他唯一的亲人了,没电话也很少联系。
肖队找我来,是叫我处理老王的尸体和他的遗产。
经统计,老王的财产有二十多万,是他这几年存的几万块和上个月刚刚卖掉的房子的钱,另外还有一部桑塔纳轿车,和一部分小物品。
本来我作为非直系亲属没权利接收这部分财产,但是肖队做事嘛……汽车直接过户到我名下,存款提现,贵重物品直接拿走,剩下的东西,都烧给了老王。
当然少不了孝敬肖队和薛队的那部分。
找人处理了老王的尸体,白得了二十来万的财产,不过在我看来,这部分财产应当属于常姐。
常姐出院以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小区住着,还和我继续做邻居,叶哥撇清了和老钱的关系,正经八百的入了丽姐的麾下,皮条生意重新开张。
常姐一直不肯收下老王的遗产,他觉得这是我应得的,而我却觉得这是老王亏欠她的。
这之后大概过了两个月,常姐也一直在家里养伤并未去上班,苗苗已经开学去上课,我则是经常旷工在家陪常姐,她并不排斥我这个小男人的「纠缠」,反而似个被追求的少女,享受着被人呵护的感觉。
在她眼里,我应该是一个可靠的男人,她这十几年,经历了几个男人,可是伤害她的很多,却没有能保护她的。
说起来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这么喜欢常姐,也许是因为我对熟女的偏爱,也许是常姐这人魅力十足,也许是我看不得女人流泪,每每总是对陷入困境的可怜女人放心不下。
中秋节,丽姐叫上了我和常姐到她家团聚,庆祝大难不死。
常姐带了苗苗一起来,而丽姐同时也邀请了叶哥和王海,陌生的是席间多了两个陌生的女子,竟分别是叶哥和王海带来的女人。
叶哥的这个女人叫小美,年纪比我大一岁,活脱脱一个小太妹,比叶哥小了整15岁,跟了叶哥六年,看得出,年近四十的叶哥对这个有点代沟的小老婆不太感冒,只是这个小美已经有了叶哥的骨肉,这才真正成了大嫂。
而王海的这个女人就奇怪的很了,名字叫马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