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喊道「姚小轩,跑那么快原来是要跟女友拍拖!有异性没人性喔!」那是我弟的名字。
那里大概有三四个男生,穿着跟我弟一样的校服,他们的神情都很雀跃,让我搞不清他们是在嘲笑我弟还是在寻我们的乐子。
我弟一边拉着我,一边回头喊道「要你们管!」回到了家,妈妈见到我的出现好像很惊讶,好像我不该在这个时间回家般,然后便开始追问我数之不尽的琐碎事情……例如有没有去温习,有没有通知钢琴班、合唱团的导师之类,就是没有关心一下,我会否哪里不舒服,是否想要休息一下。
我惟有一一敷衍了事,藉口说自己很累,然后躲到房间里去。
嘘!幸好大姊还没回来……我跟大姊是同一个房间的,睡床也是上下间隔,她睡下边,我睡上头。
大姊比我年长四年,正在上大学,家里不愁钱,但她特意找了一份兼职半工读。
与之不同的是,我弟得天独厚拥有一个独立私人房间,要说这是因为男女有别,我很认同,但不得不承认我爸追子,我妈疼儿的决心……无他的,爸妈都是守旧传统的人,始终都有重男轻女的想法。
换了起居便服后,我打开了电脑——这才是我的目的——我知道天真单纯是一个状态,学术一点来说,只是一个未被染污的状态,所以我要弥补这个不足。
点开了搜寻网页,第一个被我输入搜寻的关键字,是很直截了当得的『强奸』二字。
看着瞬间显示出来的众多搜寻结果,思绪霎时变奏,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怀着既期待而胆怯的心情,把搜寻结果的第一个网页点开了「强奸,亦称强暴、奸污、施暴……性侵,呃,强制性交,有时也用凌辱、蹂躏和糟蹋等词来代指……是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犯罪,呼……在对方不同意或没有理会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地与对方发生性交行为,造成被害人心理伤害的行为。
」跟着开启了的网页第一段读出来。
造成被害人心理伤害?心理伤害……心理伤害?难道,我不是被害人吗?但,但……我没有同意吧!不是吗?「性侵犯,泛指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做出与性有关的行为?可包括强制性交、肛交或口交?什么东西来的?强迫……亲吻、色狼的性骚扰、非礼、性虐待等……露体、窥淫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算是性侵犯。
」嗯嗯嗯!所以我是被性侵犯了——还需要确定吗?这不是很显而易见的事实吗?迅速的看了一个大概后,我再看了网页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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