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歇一夜;从思茅到昆明,也要歇一夜。
路上,吃饭要停车、加水要停车、住店要停车,见到个厕所也好不容易,也停车。
最初,她是扶着人,见她扶人单脚跳,挪动实在辛苦。
几次停车后,大家等她都有些不耐烦,我对她说:「介不介意?上下车我背你走,会快些。
」于是那两天,她在我背上趴了十来次。
并没有什幺「两坨软肉贴到背上,好舒服哦」之类的香豔感受,想必是她在用手竭力撑着吧!最后一次背她,有注意到她羞涩地扭转头和脸红,十几个男生齐唰唰地一边「喔!喔!喔!」地喊,一边一步一跺脚,一边双掌相击,节奏整齐划一,音响铿锵有力。
我就这样在众人簇拥下、伴奏中,背她上了二楼她的家,交了给她妈妈。
这帮小男生,也不知他们是怎幺约好的起这个鬨。
再次见面是几个月以后了。
我的办公室在四楼,电梯难等,我有时会走楼梯。
转角处碰到她,她站了比我高两级的台阶,对面讲话,眼睛在同一高度,看得出她满眼的欣喜,我想,我也是。
「为什幺这几个月在厅里看不见你?」「哦,陪人在外跑,有外事。
」寒喧几句,临别,我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脸,她偏了脸颊来迎。
未几,电话来了,约好了小查、小杨,星期六去西山,星期天看日出,一定要去。
结果,西山顶,猫猫箐,四人坐了大半夜,玩拱猪。
拂晓,睏,谁也不出去看日出了。
去回路上,都是我跟小查聊天,她跟小杨一起走。
上班时间也串门聊天的,有一天我去八楼,她办公室里有六个人的座位,但那天我只是见到三个人。
没聊多久,当时四十来岁的老同事「呵呵」着来了句:「怎幺有股醋味?」我认为他应该是在讲他们办公室里的那个小伙子。
他让我想起了县里的杨记者,这女人,到了哪儿都引人癡迷。
我还是赶快告辞起身,临走,约了明晚去现场看摇滚。
整晚牵着手,高举过头摇着,好累。
还碰到熟人,出版社的王小弟。
看完,各回各家。
知道我中餐是在厅食堂打饭吃,后来几天她就来同我一起吃食堂。
那些天,我们打了饭回我办公室吃,相谈甚欢。
一天,她说她有藉口下午不回办公室,约我翘班,陪她买衣服。
她知道我是可以自由支配上班时间的,我欣然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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