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行霈所说,这两天城西有庙会。要是搁在以前,城澄肯定要去凑热闹,但现在,她只觉得没趣儿。凑热闹有什么用,等热闹劲儿一过,就只剩内心荒芜,反倒不如这荒郊野岭让人心里安宁。
她极目远眺,看着远方,轻轻地说:“你看这地方,多好。地儿大,清净,地皮又便宜。等我老了,我就把这块地买下来,盖两座房子住。”
天际传来几声鸹叫,打东边一看,却不知是什么鸟儿。行霈应和她的话:“这个好。雇人看着地,每月亲自算一算工钱,仔仔细细,不得大意。夏天支个小摊,招呼来往的客商喝大碗儿茶,吃大西瓜。冬天生个火炉子,闭门看三国。没事儿了,再养养鸽子,嘿,下那么大的蛋!”他笔划着蛋的大小,想了一想,又赞上一句:“老板娘,好享受!”
听他描绘,城澄愈发向往起来,恨不得明日便能搬到这里。只是刀片儿一样的寒风刮在脸上,用疼痛将她带回现实。
她抬眼看行霈,好不尊贵的一个公子哥儿,此时却不顾形象地坐在那里,脏了一身白衣,可瞧着却比任何时候都更要真实可爱。她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你说的真好!不过,对我来说还不够。等我搬到这儿,我一定要亲自上山砍柴,跟当地的农民学学怎么把柴火码的那么好看。我还要亲自种地,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把我这一张白脸晒成麦色。到时候头发也掉,牙齿也没,面孔也黑,不知道你这位‘老公子’,还能不能将我认出来。”
行霈随手拔下几根野草,绞在手里头玩儿。她这番话,他不是很赞同:“亲近自然,干嘛要搬柴火?赏一赏戏鱼池,泡一泡南温泉,崇盛禅院的竹林里打打坐,或者拄着拐杖,去试剑峰爬爬山,多自在!为何非要变丑呢。”
不知怎的,行霈有时候就会叫她想起话本子里头的那个大唐和尚,而她就像那可怜的猴儿,一听他念叨,她就脑仁子疼。其实她和他一样,生性嗜美,喜欢美酒,美人,骏马,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但她亦不知为何,她爱这天地所有,却没那么像他一样,爱惜自己。
见他那么正经的样子,城澄扑哧一笑,不肯正经回答:“前头不是说了,你这个朋友,是有病的。”
“得了,你有病不是一天两天。我也有病,还能容你三天四天,可见我病得不是一年两年。”
风太大,和着西边吹来的沙,一开口,嘴里都黏糊。行霈伸手整一整她有些凌乱的头发,结果更反倒乱了。不过两人都没在意。他看着她,突然叹一口气:“昨儿个,皇上召见我了。”
她和皇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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