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行尸多了十秒。
沉云开始有些沉迷这种力量增长的感觉,他开始一个一个屋子的寻找行尸,然后利用自己的双眼一刀解决行尸,随后吸血。
一个上午的时间,沉云整整的吸取了十一个行尸的血液,最为健壮的是厨房的穿一套厨师衣服的高大行尸,吸取那个家伙花了差不多三分钟,是之前最长时间的一倍。
吸完这具行尸,沉云忽然有种饱了的感觉。
他不得不停下这种让他迷恋的行为。
看了一下手腕上价值不菲的名牌手表,沉云发现已经过了中午,他不顾满身的血迹,从衣兜里摸出根以前想都敢想的香烟点燃吸了起来。
现在的沉云,满身血迹,身边放一把沾满尸血的钢刀,沉云忽然发现自己像是电影中抗衡丧尸的英雄。
摇摇头,沉云自嘲的笑笑,他才没有拯救全人类的想法。
那种人,纯属吃饱了撑的。
不过现在自己不是正好吃饱了撑着了。
就算吃饱了撑着也不会去干那种事情,找一个美丽的女人复活,最好还调教成黎梦那样的乖巧性奴,才是沉云现在的想法。
一根的价格赶上沉云以前抽的两盒烟的价格,这味道果然不错,沉云赞叹了一声。
找没变异的冰尸,就不能去那些大型场所,或者温度偏高一点的地方,那些地方,不是空无一人,就是被行尸占据,活人,估计早被行尸吃了。
找没变异的冰尸,最好的地方还是外面,总之最冷的地方就好。
所以沉云去了趟商场找了一根绳子。
然后他开始在道路上来回寻找美丽的女尸。
这不得不说是一件令人作呕的事情,沉云一路上翻了很多冰封的尸体,有行尸的,也有人类的,有完整的尸体,也有很多残尸断臂。
但总体来说,供选择的对象太多,他的口味似乎也变得挑剔,至少,能让他再有一次奸尸的欲望。
最后,一个美丽的女孩的尸体让他动了心。
女孩最后的动作是坐在地上,背靠着一辆公交车,腿上穿一条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上身的外套只有一件长袖的白色t恤,长发束成一条马尾扎在脑后,脸上的表情带着冷漠和恐惧,紧闭着双眼,脸颊上两条冰珠代表她最后的泪珠,放在地上的双手虽然紧握着拳头,但是总体看来,这个似乎被行尸袭击的女孩虽然已经放弃了挣扎,但却倔强的没有露出脆弱的表情,很平静的接受了事实。
女孩大约二十一二岁左右,长发很不美观的扎成马尾在脑后,估计是为了行动方便。
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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