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武烈费尽辛苦找到这边,也会对这荒芜人烟的鬼地方望而却步。
雍素锦其实不喜欢人。
在这种猎户樵夫都不会留下足印的地方,她反而整个身子都轻松了许多,揪下枝头虫子,拧头送入口中大嚼,滋味彷佛都比村头买的那半个硬饼香甜。
到了人迹罕至的深处,山泉小溪并不少见,以她的功夫,捉些鸟兽烤来吃了也易如反掌。
如果不是玉若嫣还有一屁股麻烦,她在这地方就是呆上十天半个月,甚至一年半载,也能怡然自得。
很早之前她就想过,若到了不想再走江湖的时候,或是大仇得报,此生无憾之际,亦或是因为一些缘由,再也不能出现,她就找个这样的蛮荒之地,做个快快乐乐的女野人。
到了那时,岂止是鞋子不必再穿,就是一身赤裸,回归天生本色,又有何妨?反正也不会有人想她。
真有,就当她已经死了吧。
日升日落,雍素锦估摸一下距离,开始往唐家堡所在的方向转去,心想自己应该已经摆脱了阴魂不散的武烈,是该想想如何对付另外几位公子的时候。
可被武烈这一番拖延,保不准另外三个儿子此刻已经齐聚唐门,开了三堂会审,要取她姐……不是,要取玉若嫣的命了。
雍素锦心里焦急,却又无可奈何。
一腔愤懑,最终还是不愿意迁怒在找到的那一窝狼崽子身上,她估摸母狼应该就在附近,安慰自己两句,狼肉不好吃,便匆匆离去。
最后没找到合适猎物,她费了番功夫才捉到一只倒霉的公狐狸,骚味扑鼻,火烤之后味道也称不上好。
吃了几口,她刚把狐狸的卵子烤熟搁进嘴里嚼着,就看到对面林缝里,钻出了颇有几分狼狈模样的武烈。
“我拿来练习本事的时候,往深山里追过七个人。那七个人加起来,也够不上你一根脚趾头。”
他抬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泥灰,苦笑道,“你到底是人,还是只母猴子?进了林子等于回家么?”
“你几时见过猴子能吃狐狸的?”
雍素锦冷哼一声,随手抄起一根掰断的锋利骨头,“你一直跟着我不放,到底想干什么?”
武烈哈哈一笑,靠着树直白道:“本来当然是想干你。像你这么又标致,又透着一股野性的好女人,我之前就见过一个,可惜被我大哥定了,如今成了阶下囚。我是尝不到了。我本想从你身上找找满足,哪知道你本事也忒大了些,竟一路逃到这种鬼地方来。我开过十九个花魁的苞,躺一起干十遍,也他娘的没追着给你捏捏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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