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古本《陈硕真传》:睦州陈硕真,新安县人,身颀皙,美姿容,而矫捷善斗,力能举千斤。
年长不嫁,有求之者,则曰:九天玄女授我神力,能胜我即许之。
乡里哄动,与角者甚众,而硕真未尝一败。
中有勇力过人者,尽收为羽翼,以师礼事硕真。
永徽三年,睦州三月不雨,田野龟裂,蝗虫蔽日,饿殍遍地,新冢累累。
硕真时年廿一,创火凤社,自号赤天圣母,曰:官府无道,上苍震怒,降此灾劫,尔等当从我之道,揭竿而起。
一时从者逾千。
竹木为帜,锄耙为械,入新安,斩命官,各县来投者万人。
遂攻睦州,陷之,又分兵取歙、婺,举朝震惊。
上命长史房仁裕、刺史崔义玄举兵平之。
长史至,先遣使招硕真来降。
硕真曰:我岂屈膝事人者?乃毁╝最∴新◤网§址|百●喥∵弟∵—#板╘zhu◢综ˉ合∴社ㄨ区ζ书斩使,僭称文佳皇帝,尽起睦州军,以姻家章叔胤为仆射,引前军迎长史,自引后军应之。
前军遇长史于桐庐,战方酣,叔胤困于阵中,硕真至,急麾军救之,恃勇决围出,遁返睦州,前军尽没。
长史进围睦州,攻打甚急。
硕真语其众曰:歙、婺之徒后日至。
后日不至,则复语后日,如是者再三,众始疑之。
叔胤昼夜登城守御,流矢贯脑门而死。
硕真既丧至亲,又有兔死狐悲之慨,哀恸不已。
然勒众愈戾,有稍不当意者辙斩之,众怨怼日甚。
初,其徒童文宝尝以小故见责,至此托言解忧,进醇酒于硕真,意将伺机鸩之。
硕真斥退文宝,自取酒痛饮竟夜,不觉大醉,从人舆置榻上。
文宝窥见,即入室尽杀从人,就榻上擒硕真,开门献于长史,余众皆降,乱遂平。
硕真见长史,抗辞激烈,绝无悔意。
长史解硕真还扬州,驰书告捷,后数日,上有旨曰:新安县易名还淳,硕真就地剖决,以绝其患。
十一月庚戌,长史令剖硕真于文选楼前校场。
辰时,先遣人婉言谕硕真,谓剖刑不过一刀之厄,以安其心。
硕真信之,乃自裸上身,袒玉乳如钟,皂吏背缚之,引硕真自牢中出。
硕真面无惧色,昂然自行。
出门忽见一木车,上有杵粗如儿臂,有机括连于车轮,推动时,其杵上下攒动,名曰木驴,实天下第一辱刑也。
街中观者如堵,蚁聚于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