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的一间旅馆内发现了两人的尸体,死因——烧炭自杀。
据警方报告说明,两人是拥抱着彼此,躺在大床上死去的,旅馆的房间内留下两个背包与食物、盥洗衣物,以及一封遗书:
我爱她,她也爱我,但这样的我们却被迫隐藏于阴影之中。
这个社会不允许这样子的事情发生,可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很深,这个社会不允许。
但幸好,在人生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们再也不用藏匿起自己所爱的人,大方地在街上亲吻、拥抱。我们想要的,就只有父母亲的认同,不必承受世人的眼光。
喜欢同性,真的是件天理不容的事吗?
请替我们举办一场葬礼,背包里的信请交给许媛,她是我们人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希望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们一点也不怕肉体的死亡,我们以死亡来换取精神上的自由,灵魂的自由。
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谈一场恋爱,终于不用再躲躲藏藏。
举行葬礼的前一天,纪雅的父母来到学校处理纪雅遗留在学校的物品。
临走前,纪雅的母亲交给许媛一封署名要给她的信,她小心谨慎地拆开。
媛媛:
我想你找到这封我偷偷藏起来的信,我和阿青应该不在了吧?这封信被我藏在背包里,保护得好好的,希望不要不见才好。
我想,我有必要交代我和阿青选择这条路的原因。
记得和学校的同学公开恋情的那天晚上,我带阿青去我家过夜,我们在我房间干一些不可告人的事(呃,你应该懂的),然后就被发现了。
我的爸妈都生气极了,马上把我们两个分开,质问我们在做什么。
阿青自然是很勇敢地出柜了,大方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却招来爸爸的耳光。
我第一次看到爸爸这么生气,但我不能忍受爸爸甩阿青耳光,于是当场和他吵起来。
后来,我们直接离家出走,不用担心,我们早就已经做好随时逃走的准备了。
其实啊,我和阿青一直都希望我们能够像一般的情侣一样,谈一场「正常」的恋爱。
为什么我说「正常」?因为我们的爱情在他人眼里是不正常的,是一种精神病,一种可怕的东西,还会染上爱滋。
但我和阿青才不这么觉得,我们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对不对?而且,爱滋病才不是只有同志会得好不好!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
哈哈,我好像又在发洩情绪了,对吗?
我知道你在感情里会比较畏畏缩缩,但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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