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恬的样子,你会不会也喜欢我?」向琛蓝醉得有些迷糊,高大的身子摇摇晃晃,从秋千上跌落。
她不闪也不躲,不顾泥土会弄脏她的礼服,张开双臂,接住他往自己怀里坠落的身体。
他像个孩子般倒卧在她的身上,嘴里还不断的梦呓,「你不是田恬,田恬是长发,你是短发……」谈知音的心碎了,止不住的泪水滑落在他的脸庞。
「我是知音……」她抱着他,轻声喊道:「如果能让你喜欢我,要我变成田恬的模样,我也愿意……」若是她这幺卑微的爱着他,就能换他一次真心回应,那幺……她愿意。
就算把她的灵魂出卖,她也愿意为他掏心。
第三章谈知音不只对向琛蓝掏了心。
只是她掏心挖肺当他的知己还不够,还得做牛做马的当个称职的秘书,为日理万机的老板鞠躬尽瘁,甚至这三年他疯狂的工作、疯狂的加班,她也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奉献在他的身上。
三年前方礼树结婚之后,便举家移民美国,后来与向琛蓝分道扬镳,结束原来的贸易公司。
抽回资金的向琛蓝,带着几名愿意与他共体时艰的老员工,往台北再创立一间小公司。
当时她是待业的社会新鲜人,干脆待在他的身边当起小助理,帮他处理繁琐的小事。
这三年,她从他的身上学到很多,但也浪费了最宝贵的青春。
新公司在半年内就步上轨道,很快又扩展了公司内部,她跟在工作狂的身边,几乎没有喘气的时间,每天都绷紧神经在工作。
他出差,她一定随侍在旁,提醒他公事上的每个细节。
他应酬,她也得像个跟屁虫跟在他的后头,因为她必须充当司机,每次都得把喝到烂醉的酒鬼送回家。
所以她真的对他掏心挖肺,付出的不只有青春和时间,还有她个人的无私奉献。
而这三年来,谈知音学到很多,也变了很多。
先是她的外表改变了许多,万年不变的短发留成长发,褪去轻便的t恤和总是宽松的裤子,换成了贴身合适的衬衫窄裙,高挑窈窕的身子将原本该是枯燥无味的制服穿出一种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惊艳,加上秀丽可爱的面容化了淡妆,更加教人无法转移目光。
她彻底的改变外表,让自己更有女人味,连个性也变得内敛且稳重,不再是以往的野丫头。
如今,她成为向琛蓝不可或缺的秘书。
同时向琛蓝也今非昔比,这几年他拼命工作,原本不到十人的公司很快的扩展至百人公司,今年年初还在香港规划了据点,未来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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