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
而跟在后面发了类似评论的冉立华则没有那么好的待遇。“颜色不错。马上回来,准备接驾。”冯初一直接回:“滚!”
比赛快开始,周一鸣在内场对看台的冯初一挥手,冯初一也举起手朝他挥舞,挥了两下却突然停在半空中,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
周一鸣身后站着的那个穿浅蓝色西装的男人,她认识。那人五十来岁,身材保持的很好,他的视线扫过看台,移开,并未发现什么。冯初一摸着自己化的精致的脸,稍稍放心。
中途,她去了一趟洗手间,好巧不巧,洗手的时候正碰上那男人。冯初一低着头专心洗手,余光中能感觉到旁边的男人看了她几眼。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他不太确定地叫住她:“依依?”
冯初一心跳如雷,顿了好几秒才调整好面部肌肉,扬起笑脸打算否认,但对方似乎是看到她的笑容以为她默认了,先行说道:“真是你啊,要不是看到你脖子上的项链,我还不敢认。”
冯初一低头一看,暗叫糟糕,大意了。这项链是她妈妈自己设计定做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独一无二。几年前在国外,她和妈妈一起逛街,正好碰上这位叔叔和他的太太,当时他太太特别注意到她的项链,表示非常好看,因此大家围绕项链聊了好一会儿。
冯初一迅速判断自己被认出来的后果。一,他不是本地人,应是为大赛过来的,估计停留几天就会走;二,他是妈妈的朋友,与她的交际圈没有太多的联系;三是最关键的,他知道的并不多。所以初步判断,问题不大。于是冯初一露出灿烂的笑容,与他打招呼:“是楼叔啊,穿这么帅气我都没认出来。”
楼叔哈哈一笑:“老了老了,你来参加比赛?”
“我徒弟参加,哈哈。”
“难怪名单上没看见你。小小年纪都收徒弟了,不得了,前途无量。对了,你叫冯什么来着,都叫你小名,大名都想不起来,哈哈,看来是真老了。”
冯初一笑道:“我叫冯初一。您不老,往外面一站,不知道多少小姑娘扑上来呢。”
楼叔一愣:“我怎么记得是两个字呢,我记错了?”
冯初一虚虚挽着楼叔往外走,边想边说:“没错,原先是两个字的,后来去算了命,说是有大凶,必须改名,现在就叫冯初一,农历初一的那个初一,以前的名儿您就别提了,宁可信其有不是,我还真怕遇到什么不好的事呢。
楼叔点头赞同:“对对,这年纪大了,越来越信命,没想到你小姑娘也信这个。这样,结束后叔请你吃个饭,咱们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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