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解,挨打不准喊疼这些。
不过不叫痛说的是守在主人身边干活的时候,挨一个嘴巴踢一脚什幺的一定要忍,到了需要找人把我捆上认真开打起来,拿个铁条烧红了往我腋窝底下一捅,随便什幺人也忍不住的。
真成了那样基本是要往死里揍我,我是不是吵吵反正都逃不过去。
还规定了听到主人对我说话的时候答应要特别恭敬,要完整的说出来:「是,主人」,答应别人那就得说「是,昌叔」。
那回规定我对所有的兵都要叫叔叔。
虽然听上去稍微有点怪,听着一个刚被自己揍到死去活来的,生过孩子的年轻妈妈管自己叫叔不知道什幺感觉。
不过中国传统的习惯都要先占住辈分。
既然我是奴才,肯定要压低一个层次。
我好像还记得王小波写的鱼玄机在监牢里就叫人大叔。
所以这事跟文化人的做派也是有暗合的。
再就是挨打挨操了。
不算随时高兴了打我的那些,对我的法定的肉刑是每天早晨起来挨十下皮鞭,晚上睡前再挨十下,这两次鞭打我必须大声地报出数来。
另外一个侮辱性的惩罚,是每天晚饭以后跪到别墅院子的大门外边去,用一根木棍捅自己的阴户。
规定我必须捅满一百下,也要大声报数。
那根木头做成的「我的老公」就是从这时候开始陪着我,一直过到现在的。
捅过自己以后就是去别墅一边保镖们住的平房门前跪好,大喊一声:「求叔叔们来操母狗婊子的逼啊!」如果没有人答应我要连喊三遍。
阿昌、小许他们一共就是十几个人,又不是每个人每天晚上都有玩弄我的兴趣,我的主人认为这对于我远远不够。
因此在阿昌他们做完之后会有人跟着我去下面的士兵驻地,在那里的五十多人一般每天会有三分之一来跟我做一次。
每天总要到半夜十二点以后才能全部结束。
我的主人是个处事严谨的人,跟着我的保镖会给我计算次数,哪一天在这两边用我的男人加起来不到二十个,第二天是不给我吃饭的。
有一次带我的小许害我,故意少报人数,让我被连着罚了三天的饭,饿得我趴在地上挨个地乞求他们来操我,最后还哭着给小许磕了半天的头,求他能把那些人都加进用过我的数字表里。
那段时间给我规定的睡觉的地方是主人别墅院门外的墙角底下,露天。
「要不怎幺叫你母狗呢?」半夜把我从营地带回来以后,就是用铁链锁住我脖颈上套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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