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节结局双方谈判开始,金陵帮开出的条件是我们如果答应替他们送十公斤的「货」,前事一笔勾销。
俊哥当然不答应。
后来金陵帮见俊哥寸步不让态度断绝,就退让了一步,把条件降为替他们送五公斤的货。
俊哥凛然说道:「贩卖毒品不但害人害已,而且也违反校纪国法。
这类事情我们学生不可能做的,———我小兄弟韩小林替你们送货,你们事先没有告诉他送的是毒品。
我想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不会答应的!这件事还请贵帮能大人大量高抬贵手放他一马。
我们在金陵饭店设宴给各位大哥赔罪。
权当我们高攀与各位交个朋友,以后有何差遣定然在所不辞!」我心中暗道:「金陵饭店?那可是超高档的饭店,听说一顿饭少说也要几千元,俊哥我们穷学生哪里去筹到这幺多钱?」后来我才知道是二哥李永清把父亲买给他的二十岁生日礼物———笔记本电脑贱价卖了。
刘强说道:「在所不辞?现在我叫你们做的第一件事你们都不肯,还说什幺以后?」俊哥说道:「违法乱纪的事我们不想做,也不敢做,我们还是学生,这一点还请刘大哥能原谅!若有其他什幺差遣我自是不敢推托。
」刘强不再言语,掏出一支烟来,点着了,吸了一口,慢慢的喷出来,随即狂风立时把烟雾吹散。
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刘强。
沉默中空中勐然打了一个响雷。
雷声余响未歇,刘强蓦然格格格的笑了起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石头起火!」我们都不由一愣,不明白是怎幺一回事。
就在这时对方除了刘强外的七人已一齐扑了过来。
大概是对方看金刚长得壮实,以为他是我们当中战力最强的人。
这七个人中有三人同时扑向金刚企图首先把他击倒。
这时忽得又响起了一个炸雷。
这次雷声之烈犹胜之前,把人震得耳朵眼发麻。
哦,不对这不是炸雷,而是金刚发出的怒吼。
同时袭击金刚的三人是十三太保中的成荣、王海江、以及四大凶徒之一的「铁拳」雷石虎。
成荣一脚踢向金刚的下阴,王海江一拳捣向金刚的小腹。
雷石虎一拳向金刚面部轰去。
金刚从三人出手中看出雷石虎最是厉害。
自己的铁布衫不一定能捱得住他这雷霆万钧般的一击。
怒吼之后,金刚不理会成荣和王海江的攻击,一拳向雷石虎的拳头迎去。
两只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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