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彩'小`说'尽|在'w'w'w.0'1'b'z.n'e't第'一;版'主~小'说`站”);('我叫权。
六年前,走出象牙塔的我,在这浮华的社会中,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些小小的成果。
丰厚的工作收入,让我不必为生活的琐碎事情而烦心,比如说房子、比如说车子。
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和出色表现,让我在毕业两年之后,成功在这个南方大城市里扎下了根。
更让我有了资本,可以迎娶那个令我痴痴爱恋着的女孩——思。
和思的相识,是在刚进入大学时,军训过后的那个迎新晚会上。
因为会跳民族舞,思被校文艺部选中,参与排练迎新晚会的舞蹈,从而免去了军训的折磨。
也是这个原因,让思在一众因为顶着烈日训练,而晒得灰头土脸的新生女孩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最后的新生军训总结大会上,身着民族服饰准备参加晚会的思,在一片灰绿色的军装中,美丽得像是一朵怒放的花儿。
因为身高体壮,我被教导员叫上到晚会场的帮忙,机缘巧合下,与思产生了交集。
自晚会的那次相识后,我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思的学习和生活中。
身高一米六八近一米七的思,身材相当的匀称,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
皮肤如牛奶般白皙。
精致的小脸上,那如同经过精心搭配过的五官点缀在其上。
闪烁着的一双迷人大眼,长长的睫毛如两把小小的蒲扇,随着眼睛的眨动,扑闪扑闪的,仿佛要扫进人的心里。
最让我痴迷的是那一双增一丝则嫌肥,减一丝则嫌瘦的修长美腿。
无论是穿着丝袜,还是裸露着双腿只着短裤,每一次见到,都会让我头昏脑涨,心跳就像两面鼓在心间拼命的敲打,随时都会跳出胸腔一样。
这样的思,不只是我,更是全校所有单身牲口的梦中情人。
虽然没有排比出什幺校花之类的对比,但是我相信,即使与那些所谓的校花相较,思也是不遑多让。
就这样,因为更早与思相识的原因,我心安理得的时常出现在思的身边。
虽然没有表白,但爱慕的意思却如司马昭之心一般,人尽皆知。
而思也不知道因为什幺原因,一直没有暧昧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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