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莫名把自己搞得很累。老爸看我半夜糊里糊涂地从房间走到厨房翻冰箱有没有吃的。
老爸被我的饿死鬼模样打败「永和豆浆要不要去?」
「好。」可以吃免钱的最开心。
不吃早餐的我像隻搁浅在书桌上的鲸鱼。男同学更会故意「减什么肥!」丢一包洋芋片往我头上招呼。
「烦阿!我这次是认真的!」每次我的中二病热血燃烧完后很快就又復胖回来,白忙一场。
坚持一件事对我来说是世界上最困难的决定,热衷一两个礼拜我就会忘了。一但是自己有兴趣的事又可以不顾前后的疯狂。
2014年某月
话不多的我却容易吸引聒噪的朋友,他们总是能逗得我捧腹大笑。我的迟钝总是来不及解释清楚他们就会抢在我前面替我解释。
我只需要点点头说『对』就行了。
知道我的个性古怪难搞,一不高兴或是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就会更不想答话,只对在乎的人敞开心房。
诗雨用微醺的脸颊看着发楞的我说「有时候还挺羡慕你的。」
「怎么说?」
「把自己的另一面藏的很好,我刚开始以为你会是像大姊大那样作派的人,结果却是古灵精怪可爱的傻姊姊。」
「我现在不隐藏了,可爱可爱比较招人喜欢。」
「夸张。」诗雨翻了白眼。
「怎么,不会连你都想跟我谈感情事?」
今天的诗雨确实喝了几杯调酒,还点支很久没抽的菸「没什么,只是我的迟钝也不输你。」语气险些惆悵。
诗雨说她带了几个朋友去夜店玩,当然她欣赏的男人也有跟着去。
「疯了,这样他不就知道你很?」
「嗯,是他说没去过夜店要我带他去的啊,你也知道我性子豪爽惯了。」
我的老天鹅,这个故事精采到绝对无法在电视剧上播出。
简单来说,诗雨散会后好死不死正面撞见喝醉的夜店妹跟那男人接吻的名场面。
「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是这样才察觉到自己喜欢上他的?」
「唉呦对啦!让我去死吧!」
「这真的太猛了。」我调侃地拍拍手比了个讚。
「他最近都不理我了,怎么办哪。」
「打电话去问啊,也就两天没有联络是要担心什么?」
「姊~~~~~」
「喜欢就衝了!不要等了!」
就算失败了也无妨,至少自己努力过了。这些只是青春的过程。
当你回过头来再来看看从前的自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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