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么样,让学生们练习一下刑法而已。
”陈湘宜老师冷冷地答道,然后又转身问同学们:“大家记得刑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吗?”柯俊毅升上大三后加倍用功,和姚雨葳基本上一天在图书馆待4个小时起跳,轻易地就把法条背了出来:“中华民国刑法第七条:本法于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条以外之罪,而其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适用之。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不在此限。
”所谓的前两条都是一些内乱、外患、妨害公务这种我们不可能犯的罪名。
“也就是说,下星期我们就回台湾了,到时候就算于教授把监视器画面啦,犯罪证据啦寄来台湾,台湾的检察官也不会起诉我们今天的罪行的知道吗?当然啦,前提是等等你们对于教授犯的罪行,最轻本刑不能超过三年以上才算。
不过以后有要留学德国的同学就别参加了知道吗?以免以后没办法入境德国,毕竟虽然因为管辖权的原因,德国法院和检察署无法在我们回国后侦办我们今天的犯行,但我们这些外国人是有可能因此被列为拒绝往来户的。
”“老师,哪些犯罪是最轻本刑三年以上呢?”几乎没在念书的汤智伟竟然问这么瞎的问题。
拜托,所谓最轻本刑三年以上,就是法条规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像是强制性交三年以上,杀人罪十年以上,强盗罪五年以上,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不拿走财物,不进入于馨兰的身体,基本上回国后都不会被诉追。
陈湘宜老师走向于馨兰,左手捧起于馨兰原本明艳动人,现在却因为恐惧而仓皇失色的脸蛋,接着道:“像是伤害罪啦!”说完右手便轻轻赏了于馨兰一个巴掌。
“玩我学生,你玩我学生!”说完她又加重手上的力道,在她脸颊两边轮流搧了几个耳光。
“还有强制猥亵罪啦!”接着陈湘宜老师用力扯开于馨兰的衬衫,扣子掉了满地,露出她被乳房绷得紧紧的胸罩,然后陶峰嘉和汤智伟竟老实不客气地一人一边搓揉起于馨兰的奶子,完全没把她当作老师的老同学给予基本的尊重,而是肆无忌惮地搓圆捏扁,就像在对待自己女朋友一样。
“湘宜,我们都是文明人,没有必要这样…”于馨兰忍住胸前的快感和当众被凌虐的屈辱,一边闷哼一边示弱求饶。
“马的,居于弱势时就叫大家当文明人,掌握优势时就可以当野蛮人欺负他人是不是?”陈湘宜老师有感于于馨兰刚刚的嚣张跋扈,现在却委曲求全,更点燃她心中的怒火,气得把于馨兰的胸罩使劲掀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