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施琪了。
本来汪明月死后就轮到汪国晖了,但警方来的太快,恐怖分子就放了他一马。
如果那时候就医,汪国晖的命是可以救回来的,可在林孽把整件事情的逻辑理清楚后,他没有告诉他,刺入他心口的弹片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会让他在逐渐清晰的痛苦中死亡。
也许是他骨子里就有一些恶,也许是与林又庭、施琪的血缘关系在不被科学解释的领域驱使的他,而无论是为什么,他都见死不救了。
*
施琪的忌日到了,林孽去了公墓。
他站在墓前很久,没有话说,可他又必须来这一趟,他有东西要还给她——那个面具。
面具内侧有行小字,那是施琪给林又庭的,姥姥拿过来不合适,他找不到林又庭,也不想找,所以就给他最爱的人拿了过来。
这个逻辑总不至于是错的。
面具放下,他突然看向很远的地方,那里天和地连成一片,有一种生和死也能同时存在的错觉。风吹动碑前的树叶,他收回眼来,说了唯一的一句话:“你应该是赌赢了,他爱了你一生。”
话说完,他转过身,离开。
从公墓出来,有车进去,林孽和车里的林又庭都没有注意到彼此,也都没有回头看,像在明示,这就是他们之于彼此生命的位置——明明是血肉至亲,却生在了平行线的两端,永无相交那一天。
林又庭看到那块面具时,下意识扭头找人,脑子却在转过身去时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找什么呢?
没必要找。
并不是每一种相认都有价值。
很多年后,林又庭死在外乡,生前所有财产尽归国家所有,他的一生被身边人写成传记,畅销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早年混黑,替妻坐牢,中年违反国际法,与恐怖组织交易不断,杀人,嫁祸,还引起中英贸易战,可他对国家的贡献好像也不少,就引发了一些讨论和思考,这样的人,功过能抵吗?
政法界的权威人物根据当年的刑法分析出了很多种答案,每一种都给他判了死刑。
又有很多人分析,这本传记面世的目的是什么?是林又庭属意的?炫耀他逍遥法外了一生?误导一些年轻人可以知法犯法,只要足够机敏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个方向的讨论更是引起轩然大波,直到这本书的作者,跟了林又庭一辈子的严苛,出现在公众面前。他告诉他们,没有人是林又庭,所以没有人会像他一样逃脱法律的制裁。更不会有人因为这样一本记录事实、并未出现具体操作、以及过多形容词用以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