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爸爸”的身份,然后笑的像个孩子似的,扯着话都说不清的小不点歪歪扭扭的走到他面前,宣佈主权。
想到那个场景,他就忍不住嘴角上扬。
直到李蕴抱着小起司回来,他才回过神。
小孩儿吃完东西,就跑到滑梯那儿玩上了。
剩下两个大人,一边进食,一边聊天。
“应叔叔,你喜欢小孩吗?”最先发问的竟然是李蕴。
应渐冬有点不好意思,“挺喜欢的。我以前总觉得小孩子不好带,现在一看,也挺有意思的。只要他不哭不闹,我就挺喜欢他。”
“你好像挺喜欢起司的。”
“是啊,”应渐冬看了正玩的不亦乐乎的起司一眼,笑了,“起司很听话,也不哭也不闹,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还会说话。”这样的小孩子,谁不喜欢呢?
“那,你有没有想过,咱们也养一个孩子?”
应渐冬一抬头,对上李蕴亮晶晶的眼睛,和那些许期待地笑容,真是心都化了。
但他很快又低下眼睛,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想过。但是——”但是太难了。就算他的条件可以收养一个小朋友,甚至找人代孕,可他不想看着小朋友在被人非议的环境下长大。“没有妈妈”,“同性恋的儿子”,“死基佬”,这种词语太残忍,只听过一次,就让人心碎至极了,他不想让孩子也被迫压上这样的头衔。
于是他转移掉了这个话题,笑着问李蕴,“你好像也挺喜欢起司的?”
“是啊,”李蕴大方承认,“他长得像仓鼠。”
“.......噗,这是什么理由?”
“我小时候偷偷养过一隻仓鼠,有一次我餵它吃东西的时候,牠咬了我一口,我挺讨厌牠的;后来牠死了,我又觉得挺想牠。应叔叔,”他微微起身,在应渐冬耳边说,“你知不知道,起司和那隻仓鼠长得,特别像。”
轻轻的热气吹过,应渐冬身体一颤,差点失了分寸。
他红着脸皮,扭头看了起司一眼,心虚不已。
咳嗽一声,不自在地交叠起双腿,起司就在这时跑了过来。
“爸爸,衣服脏了。”
应渐冬看过去,果然,起司的衣服上有一大片污渍,像是可乐。
“起司有带换洗的衣服吗?”李蕴蹲下来,拿纸巾垫在湿乎乎的衣服里面。
“没有........”这么一说,应渐冬才想起来,“我妈只把小傢伙丢下了,其馀什么东西都没有。”
“那,我们要去买衣服了?”李蕴笑着戳戳起司的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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