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兄妹结婚(陶强,即陶文,被陶义收养后改名为陶大壮。
)1949年8月4日,南林解放。
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陶大壮与妹妹陶娟,在陶义、王水花夫妇的悉心照料下健康成长。
陶娟刚满一岁会走路时,就与陶大壮形影不离。
每天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玩耍,都在一起,兄妹二人的感情特别好。
1952年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陶大壮兄妹与另外几个小孩玩捉迷藏的游戏。
开始玩得还算顺利,在轮到陶娟躲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后来,陶义夫妇发动许多人找遍了陶村的每个角落,始终不见陶娟的踪影。
陶娟失踪了!陶义想,她很可能是被人拐走了,不然,怎么会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呢。
陶义没有报案。
因为陶娟不是自己亲生的,况且是一个赔钱货。
因此,第二天,陶义只是象征性地在村子里找了一下,就作罢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此事不了了之,包括陶义夫妇在内的陶村人很快就都忘记了陶娟。
只有陶大壮时常想起妹妹,陶娟那可爱的脸庞、瘦弱的身子不时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直到上了初中,每每想起她,都会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
陶大壮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小学毕业后,考上了县二中。
陶义的原则是,只要大壮能考上学校,就会供他读下去。
初中毕业那年暑假,即1963年7月,15岁的陶大壮从县城回到家里,等候录取通知书。
平日除了看书,还帮父母做些家务事。
8月上旬的一天,陶义对陶大壮说:「大壮,有件事我想征求你的意见。
」「爹,你说。
」「我已经52岁了,你娘63岁,我们朝思暮想的就是早日抱上孙子。
今年过年后,我打听到刘家庄有一个叫刘有福的老汉,家里比较穷,独生闺女14岁,听说很能干。
」「爹,你说这个干嘛。
」「没有别的意思,我想让她做我的儿媳妇。
」「你的儿媳妇,那不就是…」「就是把她娶来做你的老婆。
」「我们都还小,爹,你是不是太着急了。
」「刚刚我说了,我和你娘都想抱孙子了。
再说,乡下有几个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到了年龄才打结婚证结婚的,不都是十五六岁摆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你满了15岁,已经在吃16岁的饭了,找个14岁的老婆没有什么不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