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周围的一些同事都觉得老板这样为难员工太过分了。
只要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老板的意思是让他快点滚蛋。
其实这家企业在未来的市场潜力很大,不然方天晓也不会在实习期就挑选这家公司就职,公司的福利也很好,招聘会上大学生都是抢着来投简历的。
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本来对他赞赏有加的老板会突然出现这么大的态度转变。
毕竟是曾经奋斗过这么久的工作岗位,当他把辞职申请捏在手心里的时候,却想着先把手里头的重要任务做好,再缓一天。
如今已经是春天的尾巴,市面上的一些冰激凌都提早上市了,方天晓一回家就看到自己的小情人用勺子挖着在吃。
他们两个其实同岁,之所以叫小情人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因为重活一世,平白无故比盛醒多活了三岁。
盛醒也总是喜欢叫他方哥哥,大概是因为做的时候,叫哥哥比叫弟弟更有氛围感吧。
方天晓走过去,一把将冰激凌盒子抢了过去,双色盒的,一半草莓味一半牛奶味,草莓已经吃掉一半,牛奶还剩三分之一,他忍不住掂了掂盒子,想放到冰箱里,“太凉了,不准吃了。”
“还给我!”盛醒最讨厌别人跟他抢吃的,站在沙发上就扑过来了,方天晓反手推了一下,把人推回柔软的沙发里警告,“你再这么不听话,我就告诉你妈妈了。”
盛醒立刻闭嘴不说话了。
因为方天晓很会哄骗长辈,他的母亲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认定方天晓是目前为止他交往过的对象里面最靠谱的,就开始琢磨着怎么撮合他们了。
其实他们家本来挺传统的,不过自从大哥死后,父亲母亲平白无故老了好几岁,不想再让活着的孩子重蹈覆辙,渐渐的也就不怎么管着他们了。
二哥是个性冷淡,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才回家,但从来没有夜不归宿过,对于长辈安排好的相亲约会一律都是拒绝拒绝拒绝,盛父盛母已经对这个儿子的婚姻基本绝望了。
幸好还有大白陪伴,真是拯救单身狗的治愈系爱宠。
盛醒和自己的二哥正好相反,他从来不缺伴,出门随便逛个街都能被搭讪,但前女友们都不愿意跟他谈婚论嫁。
提及原因,说好听点就是“长得太帅了让人家好没有安全感啊”,说直接点就是觉得不靠谱,现在的女孩子哪个不是被爸妈千娇万宠养大的,长得帅了不起啊,家里有俩钱了不起啊,上个床快活一下还行,至于扯结婚证白头偕老什么的,免谈。
盛醒这个人太任性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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