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处,夜晚总是格外动人。
落拓青年在台上抱着吉他弹民谣,有人在下面合唱。
他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过客,素不相识。藏进这样的角落,倒是难得自在。
慕云澍在桌上把玩着低矮的酒杯,冰块摇晃,她听得安静,却也不是很认真。
沧桑曲调里,光影暧昧流转,落在她身上是阴影,只有素白的手指在灯下骨节优美,可窥得一丝美色。
沈魅歌支着下巴看她,桃花眼里波光柔软。
“阿澍,有时我好羡慕你。”
“为什么?”
“你是我见过活得最纯粹的人,敢爱敢恨,非黑即白,活得像杯烈酒。”
慕云澍笑笑,“我没听错吧,你是沈魅歌?”
最会游戏人间,最能称得上逍遥快活。
“你可能不信。”沈魅歌眸间闪过一丝迷惑,“你热爱一件事物、一个人时的眼神,很让人羡慕。我好像没有真正爱过、恨过什么。旁人总说你冷漠,我却觉得你是最有情的。”
所以四年前,她才会怀着满满的好奇,凑近当时正处于人生低谷期的慕云澍。
这个满目冰冷的女人,能让她在平淡岁月里,尝到一点辛辣的滋味,很难忘却。她表面上活得张扬,要论韵味,却自甘败于慕云澍行止间的风骨。
“你看得也太片面。”慕云澍轻叹。
生命是件华丽的袍子,上面长满了虱子。而她的懦弱不决,只能埋在身后,不可与人言。
慕云澍把褐色的烟管捻在指间,让薄荷与烟草的苦味渐渐弥漫在唇齿之中。白色的烟雾是未说出口的话,蜷曲舒展,徘徊消散。让人无从猜测。
服务生端来两杯酒,正是慕云澍和沈魅歌各自选过的式样,“我们老板说,这是送两位女士的。”
端盘里还有两支玫瑰,被轻轻放在案上。
慕云澍没什么兴趣。沈魅歌在身边时,她旁观过太多类似情形。所以她没动那酒一口,自认事不关己。
沈魅歌一袭红裙惊心动魄,唇瓣比玫瑰娇艳,今晚已吸引了众多目光,此时她顺着服务生的手势看过去,细眉轻挑。
“阿澍,那老板一直在看你。”
慕云澍闻言,抬头看了一眼,昏暗处的男人冲她遥遥举杯。
淡眸细眯,确认了一下,不认识。
将最后一口龙舌兰饮尽,周围恰好响起零落的掌声。
台上青年一曲结束,正抱着木吉他腼腆地鞠躬。
“有些困,回吗?”
“异乡的夜晚,怎肯一人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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