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种动物来形容他,最合适的就是一头喜爱杀戮的豹子了。
沙蛮屠,三十一岁,非洲刚果共和国人士,自小在蛮荒部落里面长大,为了生存曾经与不少勐兽搏斗。
虽然是无师自通,无门无派,但他的搏斗技术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完全没有任何多馀的动作,每一招都是以击杀对手为目的。
他来到了现代社会后一直觉得格格不入,最后还是回到自己的老本行-以出卖自己的一双拳头为生。
正所谓价高者得,而阿哈默德正是为数不多能够买得起他拳头的人。
虽然已经在现代社会生活了多年,他的价值观依然是蛮荒社会的那一套。
杀人,对于他而言,和吃饭喝酒一样,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一件事。
龙志杰,三十岁,香港人,打从他十五岁开始就加入了当地黑帮。
他一入帮就凭着年纪小,而且还长得一张娃娃脸,在对头帮会龙头老大出行时混到他身边,狠狠地一刀砍断了对方心脉,震撼了整个江湖,就此一刀成名。
他从此扶摇直上,从一个小囉囉变成了帮会的顶级杀手,坐上了俗称双花红棍的职位。
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他也因此被香港警队盯上了。
他不想坐牢就只能远走他乡,刚好阿哈默德招聘保镖,而且酬劳优厚,他把心一横,就退出江湖,成为了人肉贩子的私人保镖。
此时他们三人听了僱主的一番话,互相看了伙伴一眼后就由三人中比较没有那么惜话如金的龙志杰回复,「受人钱财,与人消灾。
无论你要上天入地,我们三个都保你安全。
」阿哈默德就是想要听这句话,马上哈哈大笑。
他笑了好一阵子后就停下来,拍一拍龙志杰肩膀,「好!好!说得好!对了,自从上一次休假回来后觉得你有点怏怏不乐。
是怎么回事啊?」龙志杰摇摇头,「没什么大事,只是一个小小的私人事情。
绝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效率。
」阿哈默德点点头,「那就好。
阿龙,如果是为了女人就不妨直说。
你知道的,几乎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都在我这里了!只要你开口,我任你选!哈哈哈!」龙志杰还是摇了摇头,「谢谢你,老闆。
我自己的事我会处理的。
」他们聊了一会,飞机已经在巴厘岛天空,准备降落了。
阿哈默德聘请的飞机师之前是开波音客机的,现在开这种小型私人飞机简直毫无难度,轻轻鬆鬆的成功击落在跑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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