咧。
」她说着自恋地转了一圈,向大家展示她美好的身段,看来她是把讲台当成伸展台,把自己当成第一名模了。
「开玩笑的,其实老师看到你看老师的眼神,就知道你一定会说我了。
」老师嘴角微微上扬,用异常温柔的眼神盯着我。
果然如传闻中,美女都有怪癖,这样挖苦我是很能满足她的慾望吗?「那接着,」她指向一位高大壮硕的男同学,「如果我是你的老婆,现在那位同学,你叫做什麽名字?」她指向我,我心想:「你还不放过我啊?」「李逸平。
」「好,小平说要非礼你老婆,也就是我,你会怎麽办?」干,小平是你叫的喔。
「我打到他老妈都认不出他来!」那位同学恶狠狠地望向我道。
拜託,不用那麽入戏吧,何况我本来是想要跟大家一起分享老师的耶,我又没有说要独自非礼,不用那麽激动吧。
「很好!就是这样!同学的表现充分说明了刑法的存在,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保障人民不被处罚。
」什麽东西啊?有够玄的。
「大家想想,即使没有刑法,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大家还是会使用一切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所有,那麽为什麽还要有刑法?就算刑法没有处罚强制性交,同学还是可以把小平打到半死,让他以后不敢对别人的老婆乱来啊。
」呃,这麽狠,难道她看穿我内心想对她凌辱的真正念头?「所以,刑法的存在其实是一些知识份子,为了保障人民不被擅断的掌权者、强势者处罚,才出现的产物。
以前的国王或贵族,可以任意地决定人民被处罚的严重程度,即使当时没有刑法,人民受处罚的机会就会少了吗?并不会,而是在刑罚名义之外还会产生许多不同形式的『泛刑罚』。
例如:假设小平非礼老师,虽然没有刑法处罚他,但老师或老师的亲人依然会处罚小平,而且往往后果十分严重。
」老师说完,竟然微微笑着,朝我的方向以右手食、中指做出剪刀剪东西的手势,我也不禁吞了口口水,往下望了裤档一眼,彷彿真的在临刑前夕。
「也因此,有识之士为了保障市民的自由与权利,认为像小平这样的犯罪者虽然应该被处罚,但是我们需要用刑法典来制式化、节制这位壮汉同学处罚小平的程度。
」「那些知识份子,如李斯特、梅耶提倡的『罪刑法定主义』〈规定在刑法第一条: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处分,亦同。
〉的精神,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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