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吹弹可破的少女肌肤,当然还有不输给任何偶像女星的姣好面孔和充满诱惑的清纯表情,老子豁出去了,为了考上律师,为了考上司法官,干!就在我心中干字骂得最响亮的瞬间,我的右手已经袭上了老师的酥胸!不过因为我没交过女朋友,所以我似乎没有拿捏好力道而稍微用力了一点。
第一次触摸女性的胴体,只感觉到意外地柔软,不像写真集上写真女星的胸部般看起来彷彿是两团结实的肉块,而是软绵绵地令人几乎忘却胸罩的存在,彷佛会把手吸进女性身体似地,难怪有什麽袭胸、袭臀之狼,这玩意儿实在太引人入胜了。
老师料想不到我真的摸了,而且摸得还不轻,她像被袭击的虾子般往后弓了弓身子,一脸惊讶地看着我。
「我以为你只是有色无胆的小鬼,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摸了,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了。
」老师只是一脸惊讶,并未有任何愠色,我心里则忐忑不安,不知道她又要来哪一套。
「『如果电话亭』的效力时限还没到,你还想做些什麽?」虽然刚刚才被我袭胸,然而老师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竟然又向我挑衅。
我喉咙乾涩地不禁吞了吞口水。
既然是她自己要求的,我刚刚就在好奇老师不知道是穿符合年龄的少女内裤;还是穿端装一点,符合教授身份的淑女型内裤?现在有那麽好的机会,我眼睛发出了光,伸手便要去掀老师的窄裙以资验证。
「好,现在『如果电话亭』的功用已经过了三十分钟,恢复刑法的适用!刚刚李同学〈怎麽不叫『小平』了,我心想不妙,这母老虎一定又要出怪招!〉摸了老师胸部一下,所以要以强制猥亵罪移送法办!」喂喂,等我掀完裙子再说啊!我后来才知道,以当时的情况,我并不算犯法,因为老师同意我摸,所以不算强制;就算真要论强制,也是她以命令强制我的行为,她才是违法的一方。
不过,当时的我听老师这麽一说,真的以为她刚刚是在整我,陷害我触法,我因此吓出一身冷汗,不过右手对老师胸部柔软触感的记忆却始终鲜明,挥之不去。
「骗你的啦,小平。
老师只是要让大家体会刚刚的情境─本来说法律上不处罚的行为,如果后来法律变更为要处罚,而追溯至之前的行为来加以处罚,同学会不会有动辄得咎的感想?今天做一件法律上ok的事,明天突然就被抓去判刑,同学会不会对生活和法律没有信心?所以大家要体认,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简单地说,就是本来法律没规定要处罚某行为,不能因为后来法律规定这个行为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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