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六点,在商场一楼会有个小乐队在那演唱一些流行歌曲,两个主唱,一个键盘手,一个吉他手。
陈曦是第一次见这种,挺新奇地驻足看了会儿,然后明白为什么他们火不起来了。
都是些普通人啊。
尤其是那个男主唱,五官平平无奇,如果不是穿着张扬的紫色,扔在人堆里恐怕都找不见他。
唱歌倒是挺稳的,粤语歌最打人,少了些唱别的歌时浮夸地沉迷,只半阖着不大的眼低声献唱。
那时的他,是一抹微光,不够明亮刺眼,却胜在,光是处于黑暗之中,所以异常乍眼。
听众没几个年轻人,他很快锁定了陈曦,接下来的每首歌,都像是在唱给她听。
另一个主唱是女生,声音很好听,自带深夜电台的温柔,但唱歌就不太行了,陈曦失了兴趣,电影也快开场了。
缘分这东西。
陈曦看完电影后乐队已经离开了,其实她也不是故意要去那里看看的,只是闲逛,看见那个男主唱在和一家潮流时装店的店员撩骚。
他脱去了紫色的牛仔服,换上自己的便装,没什么特色的黑皮夹克,果然更普通了。
男人看到她,信步过来约她喝酒。
他也不高,大概一米七五的样子吧。
陈曦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感觉,她还没睡过乐队主唱——即便眼前这是个名不见经传的。
但,要什么自行车?大乐队那么多粉丝,睡起来麻烦,这个就行了,让她看看他低沉的嗓音,在床上是不是也那么迷人。
那首粤语歌,是她喜欢的深情,他唇饱满的弧度也很诱人。
于是,她接受了邀请。
——
彼此都懂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只喝到微醺,两人在附近酒店开了间房。
陈曦在门口吹着微凉的夜风,有些清明,但她仍选择这样做。
男人开好房,过来叫她。
他们没有相互告知姓名,因为没必要。
进了房间,陈曦把他推到门板上,拉低他的脖子吻他。
在酒吧她就亲过这里了,他的口水很好吃,带着酒香,和他自己的味道。
男人扶着她的腰,看她急切地咬自己唇瓣,抽出功夫调侃,“如此迫不及待?”
陈曦用力嘬了下他的舌尖,刺痛和瞬间的发麻让男人狂躁起来。
撕扯着对方的衣服,男人对她那双乳露出了满意的表情,眯着眼停下解衣服的手,抚弄两只,“奶子像大白桃。”
也不是很大,但特别嫩,动作间晃得像果冻,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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