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相辉映。
江临笙走过去的脚步都在不知不觉中放轻许多,居家的棉拖只要有心控制,可以发不出一点声音地移动,他到了阮今身前,居高临下地俯视这个他应当厌恶至极的女人,越漂亮的越可怕,就像地狱里穷凶极恶的魔鬼总是披着美艳的皮囊,折磨无数哄骗来的灵魂,看见那些出卖自己的俘虏发出痛苦不堪的哀嚎就开心大笑。
江临笙不想变成那样的废物,他在童年已经经历过这种苦难了,遗留下来的创痕永远地刻在灵魂上,怎么洗也洗不掉,再来一次他的灵魂会破碎,变成真正的行尸走肉。
他是想离开的,正如他总是想方设法强迫自己躲避阮今,不与她对视和交谈,但他站在这里看了她很久,心脏抑制不住地悸动,良久伸出了手,想去触摸她的脸,如果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的话,阮今值得所有人的一见钟情,他微微弯了腰,手却悬停在她的面前,不能被触碰的不是阮今,而是他。
如果这期节目播出去,细心的观众会发现江临笙很少与其他人接触,他的衬衫袖子总是比手臂长一截,放下来的时候能盖住裸露的手掌,极其突兀,但鉴于嘉宾们并没有熟悉到手挽着手的地步,导演也没在第一期搞什么过于劲爆的互动项目,他就没怎么把袖子放下来过。
江临笙僵持在那里,应该把手收回去,但又不甘心,正犹豫着,一阵风带着香味吹过,味道浓郁到刺鼻,阮今睁开了眼睛,江临笙猝不及防地与她相望,同身体争执的大脑陷入噪鸣的空白,阮今攥住了他的手,没有开口,但江临笙在那双眼睛里看出了疑问:你想干什么?
他分不出神去编狡辩的理由,双手相握的瞬间大脑皮层的突触被不知名的递质入侵,带给他整体高潮的错觉,头皮发麻,手脚发软,以致膝盖没了支撑,嘭的一下跪在阮今面前,他抬头,眼尾因情动而发红,现在轮到阮今俯视他了。
他的行为异于常人,阮今没有吓一跳,嘴上说着关心的话,却动也不动:“你怎么了?”
脸上没有好奇的神情,连江临笙猜测的轻视也没有,她对他总是这样的冷淡,吝啬于付出一点点情绪,江临笙没由来地对得到她的笑的曲烟和萨飒产生了嫉妒,他觉得自己有一点发疯的前兆,不顾会被阮今发现秘密的后果,拉着她的手往自己脸上凑,阮今的手是温暖的,带着被太阳照射久了的灼热,这点温度被江临笙私自放大,火烧一样,贴在脸颊上又痛又爽。
但这一只手掌的接触面积根本不够,阮今的手整个放上去也遮不住他的半张脸,他往前膝行了几步,休闲裤挨到了阮今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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