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其实也算跟我算帐,她的卡片最后是一个可爱小姑娘的漫画涂鸦,额角
爆着青筋,手握着拳头,质问我怎么桉件这么久都没进度,是不是在打混?还有
官司打输就死定了的威胁字眼。
哈,这是策略啦,我吃着其实味道真的很不错的小蛋糕,心中有点甜甜的。
有看过金凯瑞主演的电影「王牌大骗子」─英文片名(liarliar)
的朋友就知道,赢一场官司不是你全程表现得多好,而是只在一两个主要的关键
争点能否取胜;即使像电影中主角律师从头到尾都在搞笑,把自己往打输官司的
路上自杀,但只要最后一个争点赢了,前面的表现都不算数。
所以我有意地拖延审判的进度,也几乎只是把一审的证据重複呈上,然后让
两个当事人拖延时间,单纯複诵类似「我不知道这样犯法」
的毫无法律素养的抗辩,加上我天生颇重的书呆子气,让对方的诉讼代理人
,也就是检察官,不时对我露出苦笑,大概在想说果然是初出茅庐的小嫩砲,什
么都不会。
就在第三次开庭,我的两个当事人阿生和小史已经愁眉苦脸等着迎接败诉,
也几乎是判决定谳的最后一次开庭,我发动进攻了!这是二审的最后一次言词辩
论,如果这次再输,虽然理论上还有第三审的机会,但是第三审在最高法院只会
审酌法律有无适用错误,不会再重新检视事实上的证据;所以如果这次再败诉,
阿生和小史就几乎等于没有翻生的机会,必须在监所当满好几年的「香蕉」(妨
害性自主的受刑人在监所代称「香蕉」,会受到特别的「照顾」),简直生不如
死!多亏我的两位当事人对我百般容忍,硬生生在看守所多待了几个星期,这才
换来这一次的机会。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8条规定,性侵害犯罪之桉件,审判不得公开。
但经被害人同意或被害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本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同意者,则例外可公开审判。
由于我之前的废材表现,已经比意料中的还多开了一次庭,审判长一开始就
不耐烦地说:「这个桉件今天就把它结掉吧。」
意思是下次就要宣判了,对方当事人和检察官也觉得今天也是例行公事,流
程跑一跑就结束了,没有什么意见,而且我方能举证的较为私密的证据和影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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