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这样装饰,那你便能知道,我是很高兴的。他断断续续地说完这些话,眼神不看我,还越说越小声,我得凑到他身边,与他贴得近近的,才能听清。我正捧在手上的似乎是他的心。
我被会心一击,好想亲亲他,又怕太唐突,只好忍耐着去拉拉他的手。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笑着说。
「好。」他听见我的答应而安定下来,露出淡淡的笑容。
之后我总会得到这样一杯(或者两杯)糖分过高的咖啡。我喝不太惯,但那些小云般飘着的软绵绵棉花糖,是我所能得到的真心,我想好好珍惜。
总之……有男友(与眾多客人)相伴的时光,论文写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甜到爆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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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努力在有限的相处时间里,认识更多样貌的彼此。
好比说他发现一脸精明的我其实是个脑残(交往满一个月的纪念日被我说成弥月纪念日),而我察觉不爱主动说话的他实则十分闷骚(庆祝那天他特地烤了好几个红蛋型的小蛋糕)。
这是什么羞耻普类吗?我当时狐疑地看他,有点怕里面包的是油饭,无论如何还是勇敢地去咬一大口,在被覆盆莓味的糖霜沾了一嘴时吃到优格慕斯与卡士达酱。他说那是蛋白跟蛋黄,害我憋笑着差点呛到。愚蠢的样子也能被他不嫌弃地接住,我很开心,一口气吃掉好多颗红蛋糕。希望那些沾在嘴边颊上的红糖霜有多少遮住我烘烘发热的脸。
接着,恃宠而骄的我一擦嘴,壮着胆子把他按在吧檯上亲个没完。
那吻比过量的棉花糖还甜,软软的,美妙无比,我终究没忍住,克制地啃了他一口。看见他薄软的唇上有细细的牙印时,我感觉心茫茫的,好想把他变成我的蛋黄、好想将自己变成一罈黏糊糊的蜂蜜送给他。
纪念日在店里过没关係、不能四处上山下海约会也无所谓,我们正一步步走进彼此的心里。他的心景炫目迷人,能获得拜访的机会,是我的荣幸。
让我做个盲猜吧,凭藉我的幸运度肯定能答对。根据他搂住我的力道以及回吻的坚决,我猜他低声责备的那句「舔个不停你是狗吗」其实是喜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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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量再三后,我将「稳定交往中」的字样掛上社群网站。
若标记他的名字,大概会引来一堆关注,因此我选择不那么做。我只是不好意思高调,又想让人知道自己已被谁所有。看见新状态的同学们疯狂追问,我打死不说,可惜有天跟男友逛夜市时还是被撞个正着。同学们发出「哦哦哦」的声音,如同看到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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