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死而复生了,没活两天又死翘翘了。
唐佩兰还在想着呢,结果就听到宋景义这么说道:“你在想那个女人的事情?那个女人眼神不清正不是个适合来往的人。”
“噗嗤”唐佩兰笑了,果然小说就是小说,和现实不一样,敖春芳那边走错一步,就导致宋景义对她没有了好印象,就是不知道敖春芳知道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要知道书中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女主也是这么费尽心思收拾自己的,提前做好了衣服烫头发,让男主第一眼就惊艳了,觉得她和时下穿着打扮保守的女子大不相同。
怎么讲呢,在唐佩兰穿进书里来的时候,这本《八零小娇妻》就成了一个真实的世界,而真实的世界首先就逻辑自洽了。
这么说吧,就拿刚才敖春芳看宋景义时眼神中的势在必得,这放在两人相亲的场面上能解释为敖春芳对宋景义的印象很好,有发展下去的想法,逻辑通。
但是你在别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冒出来,看男的的眼神势在必得,这妥妥的是来挖墙脚的啊,那还能有人对她印象好吗?那指定是不可能的啊,这人品谁敢恭维啊。
所以别说是被挖墙脚的唐佩兰一家人了,就是宋家人都对这个敖春芳喜欢不起来,尤其是以宋景义为最。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拼命,靠着自己靠着战功,年纪轻轻就爬到团长位置的人,宋景义平时遇到这种把他当肥肉看的眼神实在是太多了,他打心眼里的厌恶这类人,只能说,敖春芳撞枪口上了。
宋茂实毛大秀想法就比较简单了,一是不喜欢敖春芳这种直白的不会掩饰的人品,另一个就是在她们的老观念里是不喜欢外放的,太过“与众不同”的人。
当然,穿着打扮还在其次,主要是在场的老人哪个不是活了五六十年一肚子阅历的人,觉得这个敖春芳一看就是那种不安于室的人,反正是不喜欢这样的人当自家的儿媳妇。
尤其是在有唐佩兰看对比下,宋茂实和毛大秀对唐佩兰的好感那是蹭蹭蹭的往上在涨啊,巴不得宋景义唐佩兰现在就结婚了好定下心来。
只能说唐佩兰一顿饭把宋茂实毛大秀吃服气了,心里对她的满意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这儿媳妇真不错,人长的俊,看起来就温柔又大气,行为举止落落大方的,是个动笔杆子的斯文人,而且厨艺这么好,儿子真有口福。
回去的路上毛大秀还跟宋茂实说着唐佩兰的事,觉得这么好的儿媳妇得早点娶进家门。
另一边吧,唐建国冯又莲也说起了宋景义这个人,对于这个准女婿的感官也是非常好,首先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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