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头在我脑海中盘旋,过了会儿,我又释然。
考虑这些未免太没有意义了。
我重新回到床上,当然不会和季宵分享那窄窄的床沿,这一回,我去他背后。
在心中默数十下,季宵就又转过来。真奇妙啊,他明明始终都在睡,却好像自然而然就能分辨出我在哪里,因我的存在而平静。
他钻进我怀里。这么热情又主动,我没忍住,又捏一捏他。季宵在梦里轻轻咕哝了一句“老公”,坦白说,我这会儿有种很鲜明的直接把他拉起来,继续“审讯”活动的冲动。
不过在深呼吸几下之后,我想:还是等等吧。
他很累了,我也不是那么沉溺于欲望的人。
这一等,就到天亮。
我和季宵平时作息规律,一般在六点半起床,有时候会做一些“晨间活动”,有时候就是正正经经下楼晨跑。小区旁边有一个巨大的人工湖,算是市民们平时休闲娱乐的地方,湖边有塑胶跑道。
每次在里面看到带着孩子的爸爸mama,季宵都要沉默一会儿。
真是小可怜。
等到七点半左右,无论哪种晨间运动都该结束。我们或许会在回家路上顺便买早餐,也可能在家里自己做。
季宵是个厨房杀手,被他毁掉的锅碗瓢盆加起来能垒满一座墙。我的厨艺比他稍微好点,但也只是“稍微”。季宵曾经对我说,他对我的所有示爱中,最有说服力的一项,就是愿意吃我做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当时就吐槽回去,说:“这么看起来,应该是我更爱你。”
季宵想一想,对这句话表示赞同。
不过今天不同。
季宵很守信,说起不来,就真的起不来。他睡得昏天黑地,我只好一个人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
临走前,到底有点不甘心,所以把人拉起来亲一亲。季宵在我怀里迷迷糊糊,问我,“老公,要不要……?”
我看他那副样子,自动把他代换成一只猫:被“可恶”的主人拉起来,身体却还是软乎乎、热乎乎。
只不过,如果真的是猫,被我这么折腾,可能会气急了咬人,季宵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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