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书,不是《乱世佳人》,而是它的续集《斯嘉丽》;你最喜欢的科幻小说作家是已经逝去的柳文扬;你中学期间买过很多本《科幻世界》《少年文艺》甚至小时候还买过宋庆龄创办的《儿童时代》,你那时乱写的小说跟《安德的游戏》一样出现过虫洞,出现过一个俊秀的少年……哦,天啊,连写得这种幼稚得难以启齿的事都知道,简直……
当我第一次在满是水晶吊灯,又有种西方风情的餐厅跟张总见面。
本想奉行□□的交往法则,少说多听,偶尔撩发做纯情状,结果对方幽深的眼睛看着你,认真的说着这些,完全不给你客套的余地。好像要把你掩藏在人生里的那些东西挖出来时,那种感觉真的太可怕,太令人没有安全感。
我当时头皮有点发麻,伸出手,连连打断他。
“张总,我们聊点别的。这里的法国面包不错。”
人和人之间需要注意边界。
我的安全警戒连连拉响红色警报。这人到底是□□犯,还是伪装在冷漠精英面具下的变态,再这样下去,我觉得我在租住的公寓每晚都要检查三遍门才能入睡。
而他西装革履,只是修长的双手交叉着,自顾自的说。
“你既然喜欢写文,为什么不坚持不下去。”好像这是一件多么理所当然的事。好像他认识了我很久。
我整个人简直快从凳子上跳了起来。
“这世界又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多人还说小时候想当科学家呢,结果还不是在做it狗,好多人还说想开书店,想开咖啡店,又有几个人做得到。那些东西,不是随口说说吗,人总是要向生活妥协的。”
他俊美的脸上一片安静,看着我夸张的反驳,就像看一个演技做作的小丑。
最后他说。
“但我觉得你不是一个会想自己梦想妥协的人,李莫愁。”
他径自买了单,先我一步走了。
我在夜风中看着他的轿车在灰色的马路上越开越远,路边的霓虹灯在树影中闪着光,我整个人还回荡在他最后三个字的震惊里。
在公司,大家只叫我caroline lee。
连名片上都是这样印的。
而他他他……连我的真名都搞到手了!
李、莫、愁。
在这个大都市,大家都习惯叫英文名,很久没人叫我真名了。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到底是言情小说里面那种爱我爱的发狂连我一岁走路三岁还光头的事情都知道,还是我有不知道的神秘身世,他跟我有深仇大恨所以特地调查我想随时准备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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