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听到音乐。
不知怎地,我着迷似的想跟上那个与四周环境格格不入的女孩。
“王,你在干什么,她是“英雄”。
我们不应该跟着她,我们应该下班回家的。
”不顾小黑的劝告,我迷茫又坚定地跟随她。
走啊,走啊,走啊……慢慢地,周围的人渐渐稀少,我和她也到达了城市的车站——一个我从未来过也觉得不应该来的地方。
突然,一声火车鸣笛声把我惊醒。
我惊起一身冷汗,刚喊道“嘿,小姐……”便被疾驰而过的火车撞飞。
原来我不知不觉走到了铁轨上。
第二天,照常从床上醒来,昨天见到那个女孩之后的一切还记忆犹新。
头痛欲裂,感觉身体仿佛发生了一些改变。
起床。
惯例来到咖啡店。
“小姐,麻烦来一杯卡布奇诺。
”“卡-布-奇-诺,卡-布-奇-诺……”前台小姐好像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一样,僵硬地重复了几遍。
又有些迟钝地说道“中杯咖啡,加奶油,加两块糖。
这才是你该喝的,我们这里每个人都喝这个。
每天如此,一直如此”“我今天也许只是想尝试点不一样的。
”话音刚落,店里的客人们仿佛发现了什么恐怖的存在般,惊恐的注视着我。
不妙!“……中杯咖啡,加奶油,加两块糖”“这才对嘛”。
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上班,又遇到几个非常不熟练的劫匪抢劫。
我们惯例趴在地上,我无聊地看向了银行玻璃门外,是她!是昨天那个女孩。
那个悠扬又迷幻的音乐再次传来。
不知怎的,我萌生出了得到墨镜的念头。
我慢慢的站起身来,和又一位菜鸟劫匪讨论着能否借我一下墨镜。
不顾劫匪的大声恐吓,我一步一步的靠近劫匪。
福至心灵,我快速的向前跨一步,左手握住枪管,右手迅速抓住墨镜。
奋力拉扯中,我艰难地把枪口对着劫匪。
慌乱中,劫匪叩响了扳机。
在一众同事的惊呼中,一声枪响,墨镜到手。
我都做了什么蠢事,我竟然攻击了“英雄”!我大脑中快速的反应着,懊恼自己的鲁莽行为。
“这厮诈死,我且改日再与他理论。
”和同事们慌乱的解释完,我快步向外走去。
出了银行大门,我带上来之不易的墨镜。
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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